为切实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青海省互助县司法局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促使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从严管理不放松。法制学习教育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改造的最终目的。坚持因人施教,坚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第一堂法制课、第一次公益劳动、第一次思想汇报等“三个第一”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个案,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做到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让社区服刑人员从思想上,行为上彻底摆脱不良恶习,顺利通过矫正管理。
二是狠抓学习劳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各司法所认真落实《青海省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省厅《青海省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等最新规定,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注重公益劳动教育。我县根据矫正人员的年龄、体质、特长及工作生活情况,由司法所按照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利用敬老助残、打扫卫生死角等形式保证了公益劳动的有效落实。矫正人员通过参加公益劳动,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是争做合格社会人,搭建改造桥梁。围绕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这一中心任务,本着“安其身、暖其心、塑其人”的原则,在矫正过程中对矫正人员生活上扶助、工作上帮助、精神上支持,使矫正人员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从而激发其悔过自新、自觉接受改造的积极性,使其尽快融入社会。不断引导他们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服务社会,树立弃恶从善、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
(杨玉山)
【责任编辑:孙晓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