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北州司法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柳万青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领读学习,并就问责条例制定的意义及问责条例原则、问责条例主体和对象、责任划分、情形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详细的阅读。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
学习结束时,柳万青局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紧紧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责任,切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认真学习原文,准确把握内容、深入领悟精神,明确底线,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人言行;在工作中要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成为常态,抓问责、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扎实履行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职能,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杨玉山 觉更措)
【责任编辑:孙晓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