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脱贫攻坚是必须要完成的政治任务、是必须要做好的民生大事、是必须要抓住的难得机遇”,在青海省海北州精准扶贫政策知识培训班上,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州委书记尼玛卓玛同志为海北州脱贫攻坚战线干部作了以《幸福不会从天降 好日子是干出来的》为主题的专题辅导。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要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脱贫攻坚工作关乎海北扶贫局、影响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体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承担政治责任;脱贫攻坚工作急难险重,体现的是能力水平,要依照干部考核和问责制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对不作为者将严肃追责;脱贫攻坚工作关系干部成长,要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和任用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把责任装在心里、扛在肩上,主动履责、敢于负责、全力尽责。
要明确掌握脱贫攻坚工作的时间节点。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总体部署,到2018年,实现国家扶贫现行标准下全州农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退出,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2元以上,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到2019年,通过巩固提升使该州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脱贫群众有长期稳定的收入,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牧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要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的三个问题。一是“扶持谁”的问题。要再次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对贫困户贫困原因、帮扶措施、脱贫时间、增收来源等基本信息了然于心,确保识别认定准确无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二是“谁来扶”的问题。海北州委州政府要做好目标确定、组织动员、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贫困县脱贫摘帽上;县委县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审核审批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具体责任,衔接推进各类基础设施项目,领导督促村“三委”制定并实施好贫困村脱贫规划、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贫困户脱贫计划;村一级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修订完善好整村推进的脱贫规划和“一户一策、一策多措”的脱贫计划,配合实施好补齐贫困村“短板”的基础设施项目;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按照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或配套实施方案,想方设法补齐全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短板”,实施好脱贫攻坚的“先导工程”。三是“怎么扶”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1+8+12”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要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核心抓手,立足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围绕特色种植产业、特色畜牧业、特色手工艺品加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服务业等六个特色优势产业,选准符合当地实际的扶贫产业,以精准滴灌到根、到人的方式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真正通过“兴产业”拔掉“穷根子”。
要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工作的检验标准。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中检验成效的具体标准,逐项对照检查,补齐存在“短板”,推进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做到贫困户认账、当地老百姓认账、第三方评估认账,坚决防止贫困人口“被脱贫”、脱贫指标以平均数掩盖大多数、“富戴穷帽”、“脱贫即返贫”。
要正确处理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五个关系。要统筹兼顾、协同发力。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脱贫攻坚、“输血”与“造血”、 物质丰裕与素质提升、贫困户脱贫与非贫困户发展、第一书记与村党支部书记等五个方面的关系,自觉地把脱贫攻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脱贫攻坚与实施“十三五”规划无缝对接、与贫困地区开发深度融合、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进、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用足用好各级出台的每一项政策措施,真正形成“大扶贫”格局。
(杨玉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