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总结会,州检察院民行处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4年以来,海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全委会精神,认真落实《青海省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找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检察活动。全州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120件,督促有关部门追回国有资产10411万元。其中,涉及国有土地和矿藏资源领域93件,环境保护领域23件,国税领域6件,其他领域30件。
通过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地保护了海西环境和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习记者 杨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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