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董楠楠)日前,辽宁锦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锦鹏对一起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为办好这起历时三年的行政赔偿案件,王锦鹏先后5次来到这里,这次的回访把服判息诉最后落到实处。

据介绍,2021年4月1日,锦州凌海市三台子镇唐屯村村民汪冬(化名),因为行政赔偿争议,他将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这起案件涉及某天然气管道项目。项目完工后,原来的土地全部种上玉米,大棚和葡萄树早已不复存在。如何确定消失的大棚面积和葡萄树数量,成为理清案件事实绕不过去的关口。

“我觉得当时政府委托的机构评估不准。”汪冬进一步解释,多少料能盖多大的棚,多大的棚能栽多少葡萄树。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一庭法官赵婳介绍,在评估占用土地面积和葡萄树数量时要考虑地下管线是直线穿过大棚还是曲线穿过大棚。
除了第三方评估,没有更好的办法。在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时,王锦鹏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最终选择一家来自新疆具有农业相关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评估葡萄树数量,一家来自沈阳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评估大棚占用面积。

尽管政府是被告一方,但也希望早日解决问题。在当地政府积极帮助下,王锦鹏找到了项目施工单位,又通过项目施工单位找到了当时的测绘公司,其提供的经纬度坐标极大地提高了鉴定的准确性。测绘现场,鉴定机构紧锣密鼓开展工作,邻居们的指界也更加清晰可靠。经过两家第三方鉴定机构专业测算,最终确定了占用面积和葡萄树数量,鉴定结果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庭审中,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原告、被告充分举证、质证,使该案的征收过程、损失情况都得以客观记录在庭审笔录中。最终,经过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原告部分诉讼主张有理,依法判决当地政府对汪冬相关损失进行一次性赔偿。
判决并不意味着工作完全结束。一方面,王锦鹏再次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推动政府及时支付赔偿金。同时,向有关部门讲清案件产生的原因,帮助提高征收工作水平,避免类案产生。另一方面,他再次来到汪冬家,向他当面释法,“律师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而赔偿标准已经经过公示,因此相关诉求被驳回。”
王锦鹏最后的家访,彻底打通了汪冬的心理最后一个结,也让这起“民告官”的最后服判息诉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