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林建辉 通讯员 林敏兰 何艺君)一场摩托车坠崖事故让亲姐妹对簿公堂,法官如何用法律与温情化解家庭危机?近日,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司法实践中展现了"法理情"的深度融合。

事故回溯:礼佛途中遭遇意外
2023年10月,姐姐林某驾驶摩托车载妹妹林某某前往漳浦县某寺庙礼佛。返程下山时,因山路崎岖加之操作不当,车辆失控致妹妹跌落山崖,造成7根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姐姐虽自身受轻伤仍坚持在医院陪护21天,并垫付2.5万元医疗费。
2025年2月,因后续治疗费用及伤残赔偿争议,妹妹向漳浦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姐姐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
调解攻坚:三重维度破解困局
法律维度:承办法官依据《民法典》第1217条"好意同乘"条款释明,姐姐虽存在驾驶过失,但其无偿搭载行为应减轻责任。
证据维度:针对妹妹提出的伤残赔偿诉求,组织双方对司法鉴定报告进行质证,明确后续治疗费需凭实际票据主张。
情感维度:采取"背靠背调解+心理疏导"模式,通过6次单独约谈引导换位思考,唤醒姐妹共同成长记忆,消解对立情绪。
破冰时刻:三小时调解终达共识
经过三周调解拉锯,2025年3月中旬的最终调解现场出现转机:
姐姐含泪陈述:"这些年家里变故不断,但妹妹的伤我绝不会不管..."
妹妹哽咽回应:"起诉实属无奈,我知你也不易..."
法官抓住情感共鸣点,经协商,姐姐筹措6万元当场履行。调解书签署时,姐妹相拥而泣。
司法观察:好意同乘裁判规则再审视
本案承办法官指出,近年"好意同乘"纠纷呈现三大特点:
1. 农村地区占比达68%,多涉及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非封闭交通工具
2. 62%事故因道路状况复杂引发,驾驶人注意义务认定成争议焦点
3. 90%案件原告主张全额赔偿,与被告"好心没好报"认知形成强烈冲突
《民法典》第1217条确立的减责规则,既通过"无偿性"要件保护善意施惠行为,又通过"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外条款平衡权益。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适用该条款案件调解率达71.3%,较普通交通事故案件高24个百分点。
社会启示:构建新型亲邻关系
该案调解成功彰显三重价值:
司法智慧:创新采用"赔偿预算+分期履行"方案,破解执行困局
家风修复:通过"创伤记忆回溯法"修复受损亲情纽带
价值引导:确立"善意不应成为免责盾牌,亲情不可异化为交易筹码"的裁判导向
正如主审法官所言:"法律为善意划界,亲情为过错留痕。当法槌落下时,我们不仅要实现个案正义,更要守护人性中最珍贵的善意之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