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家园

律师:开发商无权收“更名费”

□社区记者 杜慧

近段时间,长安区北二环一小区吴先生正为卖房的事情烦恼,因为小区交房4年至今还没有办下房产证,他卖房卖不上价不说,还需要去找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被要求交纳数万元的“更名费”。记者调查发现,针对这类“无证房”,开发商收取金额不等的更名费似乎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因此,一些买房者面对这笔巨额费用望而却步。对此,律师认为,开发商收取更名费没有法律依据。

【事件】 卖房还要交纳巨额“更名费”?

吴先生2011年花费数十万元购买了北二环附近一小区高层住宅楼的一套期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同年底交房,直到2012年5月,他才领到了新房钥匙。

“当时交房时,开发商就让我们交纳了契税、维修基金、律师见证费等费用,说是办房产证用的。”原以为按照协议约定,房产证自交房之日起的180个工作日内就能顺利办下来。可谁知,如今小区十余栋高层楼的业主都没有领到房产证。

前不久,吴先生欲将名下的这套房产出售。“我们通过中介卖房,由于没有房本,房子卖不上价不说,还要到开发商那里办更名手续,中介说要交5万元更名费。先后有两家过来看房,一听说没证还要交一大笔的更名费,就都不买了。这可怎么办?”事后,他曾询问过小区地产,被告知:“小区尚未通过验收,办证还需要再等等。”吴先生认为,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未按要求办理下来,如今业主卖房再额外交纳巨额更名费,显然不合理。

当天,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小区售楼部,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小区房产证预计明年才能办下来。至于是否要交纳更名费,她表示不清楚。

【调查】 不少业主卖房被收“更名费”

记者调查发现,与吴先生遭遇相同的卖房业主不乏其例。如今,新房建成后,在房产本尚未办下来之前,如果业主想要出售名下房产,多数都需要找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往往都会被收取数额不等的更名费,少则一两万,多则七八万,这项收费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前不久,家住新华区联盟路一小区的贾先生想出售名下一套房产,可由于小区交房8年还没有办下房产证,他卖房就需要找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我打听了一下,因为这个小区属于单位集资建房,想更名不光要交纳3万元更名费,还有诸多的限制。”思量再三,贾先生感觉“还是等房本下来再卖房更靠谱些”!外地人张女士曾在裕华区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后不久,由于她要返乡遂出售名下房产,却被开发商收取了5万元的更名费,“我们也感觉不合理,可不交钱就不给更名,为了顺利卖房,我们只好交钱。”每每提及此事,张女士都郁闷不已。

无独有偶,康泰小区业主董先生、泊爱家园业主王先生也都曾遭遇过被收取更名费,前者是“村证房”仍被要求交纳2万元更名费,后者要价更高,更名费张口就是5万,“有时买房者听说还要交更名费就打了退堂鼓。这也太不合理了,房子的产权是我的,我有买卖的权利,开发商有什么权利收取更名费?”采访时,有业主“吐槽”,开发商收取更名费实属“借机敛财”。

“更名费”多为自定价

采访时,一位在地产业多年的人士坦言,目前来说,“无证房”出售被收取“更名费”的现象并不少见。不过,收费标准并无依据,多是地产公司自行制定。

提及收费原因,他解释说主要是为了遏制“炒房”现象,“由于一些手续不全的房屋价格比较低,一些人低价购买后,会高价售出,主要是为了平衡这一现象,也能多少起到一些作用。”

那么,地产商收取更名费是否有据可依?住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曾答复说,原则上,尚未交房的房屋是不允许更名的,除非有重大原因,比如出国或疾病等。已经在房管部门做正规备案的房屋,若需要更名或者过户,只需支付一定金额的交易手续费,原则上,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因为从目前来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对是否允许开发商收取更名费以及收费标准等做相关规定。

【观点】 律师:开发商收费无法律依据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近年来,随着省会房价的上升,才衍生出“更名费”这一行业“潜规则”。如果购房者购买了新房,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就想出售,则会涉及找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面对数额不等的更名费,这就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

他说,“无证房”出售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购房者购买了“小产权房”或者不是“依法开发的正规楼盘”,可能永远拿不到房产证,那么购房者想要出售房产,办理更名手续时,势必会被收取更名费;第二种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尚未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的,那么,开发商收取的这笔数万元更名费,则直接进入开发商的名下;第三种就是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按规定,业主符合几类情况的,如有重大疾病的,或是出国定居的等,才可以顺利办理更名手续,只需缴纳很少的材料费即可,若开发商借机收取高价更名费纯属“雁过拔毛”。因此,不论属于哪种情况,开发商收取更名费都没有法律依据,卖房者都有权拒缴。


【责任编辑:孙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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