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 见习记者郝翊唯】记者今日获悉,2月18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更换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而受到行政处罚。
据公告载,该公司的下属公司即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存在更换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以及使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的违法行为。

经查属实,现撤销该公司的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据悉,“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的组织和为推进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措施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回溯同仁堂“蜂蜜门”事件
2018年12月15日,江苏广电城市频道的“南京零距离”节目曝光了同仁堂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蜂蜜的违规行为。
针对此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致歉,称涉及产品已全部封存。北京同仁堂注册地的大兴区食药监管局对此展开了调查。

处罚结果
今年2月11日,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对此处以罚款近1408.8万元。
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约11.2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公司回应
北京同仁堂表示,责成同仁堂蜂业立即对涉事产品依法召回,对相关经销商按照合同承担责任,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据同仁堂的2019年2月11日晚间公告,鉴于同仁堂“蜂蜜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害,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副总经理宋卫清严重失职,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刘向光、张建勋予以免职;免去宋卫清副总经理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同仁堂还公告了刘向光辞去董事一职。
2019年2月12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发文称,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共问责处理14人。
经济受损

2018年12月17日,受“过期蜂蜜”事件影响,同仁堂开盘大跌4.3%,股价报28.71元。截至2019年2月12日,净利预减577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