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中经联播讯(李怀亮 许修德 郑成明)
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
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向社会公开企业名称的基本规则。
《指引》的出台标志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进入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供制度保障。
新规背景:从“预先核准”到“自主申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经历了重大变革。2020年12月,国务院通过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于同年10月1日生效。这两部法规规章建立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完善了企业名称基本规范。
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后,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信息,对拟定的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企业对自己选取的名称自主判断、决定申报、登记和使用,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名称构成:规范要素与排列顺序
《指引》详细明确了企业名称的构成规则。按规定,企业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要素组成,并使用规范汉字。
《指引》不仅适用于企业设立、变更时的名称申报,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参照执行。新规还专门对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企业集团名称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构成及使用规则进行了明确指引。
在字号规则方面,《指引》明确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字号不得与特定情形下的同行业或不使用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并列举了字号相同的具体情形及“有投资关系”的情形。
创新亮点:明确近似比对与禁用情形
《指引》详细介绍了近似名称的比对规则及相关风险提示,包括字号包含、字音相同、字形相近等多种情形,为申请人提供了具体参考标准。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傍名牌”“蹭热点”等乱象,《指引》提示企业应避免以蹭热度、博眼球等方式申报企业名称,特别要避免申报涉及时事政治、新闻宣传、网络热词等字词的企业名称。
《指引》明确,申请人选取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存在近似情形的,应当避免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名企业、大学、医院、媒体等名称或者简称,如“华为”“清华”“协和”等。
对于这类行为,登记机关将区分不同情形,依法予以纠正或行政处罚。
申报流程:线上线下双通道与名称保留期
企业名称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通道模式。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线上申报,也可以前往企业登记机关的服务窗口线下办理。
名称保留期设定为一般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年,为企业预留了充足的筹备时间。
在办理时限上,登记机关受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办理阶段自接到下级登记机关提交之日起同样为3个工作日,显著提升了行政效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均设立了咨询电话,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预期成效:提升便捷性与规范市场秩序
《指引》的发布预计将带来四方面显著成效。一是提升申报便捷性,明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流程和规则,为企业解疑释惑,提高名称登记效率。
二是规范市场秩序,通过明确相同、近似比对规则和禁止性规定要求,防范“傍名牌”“蹭热点”等乱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权益保护,完善救济途径,保障企业名称权,减少侵权纠纷,同时引导企业尊重他人在先权利。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在释放名称资源的同时,提醒企业守住合规底线,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贯彻落实:动态调整与系统优化
为确保《指引》有效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解读,提升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企业在名称申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是优化系统功能,提升办事体验。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依托申报系统做好前端告知、引导和服务,并不断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实践情况,及时对《指引》进行更新完善,确保其适应发展需要。
对于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实现全国通办。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后,登记效率显著提升。据此前数据显示,企业名称核准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左右变为即时反馈,企业登记注册通过率超过90%。
新规的出台为企业创立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市场监管总局已开通全国统一的咨询投诉渠道,企业和公众可通过网上留言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反映问题。
未来,随着《指引》的落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