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自己打针就能轻松瘦?网红“减肥笔”风险几何

“四月不减肥,六月徒伤悲”,天气回暖,不少爱美人士又开始为了瘦身“尝遍百草”。近期,一种号称“不走胃,不伤身”的“减肥笔”悄然走红,成为不少网络红人的首推产品。“不到一个月减重8斤”“90斤的世界你想不想去看看”……看了以后有些跃跃欲试的你,可能并不知道,这支小小的“笔”却暗藏着诸多健康风险。

pfnK-hvntnkp9907808.jpg

只是笔不是药?卖家含糊买家迷糊

“运动太累,节食太苦,那你一定要试试瘦身笔。”这支名为Saxenda的“减肥笔”,在大部分卖家的形容下,是“唯一同时获得美国、欧洲、韩国许可”的安全减肥神药。

记者咨询多个卖家,他们均表示该减肥笔通过了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并已在韩国、香港上市,安全无副作用。一支“减肥笔”售价从1000元到2000元不等,卖家宣称“一支就能减重5-8公斤,不反弹”。

“笔”听上去温和,其本质却是一种针剂,需要使用者自行消毒,使用针头在腹部、大腿或上臂等部位进行皮下注射,与糖尿病患者注射胰岛素的过程十分类似。

记者查询FDA网站对这种“减肥笔”的批文,名为Saxenda的减肥笔实际是利拉鲁肽注射液。而利拉鲁肽是一种人胰高糖素样肽-1(GLP-1)类似物,正是糖尿病的治疗药物。

尽管谈起“减肥笔”的好处时滔滔不绝,大部分卖家对其真正成分却并不了解,反而信口开河。一位卖家声称自己于某大学医学系毕业,但当记者咨询“减肥笔”和利拉鲁肽注射液是否有区别时,卖家却连基础的药物概念都混淆:“你说的这是胰岛素,我这个减肥笔不一样的。”一名售卖者称,如果注射后几天没有明显减重,就加大药量,并称这是“医生建议”。

缺乏医药常识的卖家、只夸不贬的宣传语,使得“减肥笔”销量节节攀升。一位微商表示,自己每月出售的“减肥笔”就有几百支。一家香港美容机构的客服更称其每月销量高达几百盒(每盒三支)。不少人在不清楚药物成分、作用原理和副作用的情况下就贸然开始了为自己“扎针”的减肥实验。

减肥“神药”暗藏健康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这款药物的确已获得FDA批准,用于慢性体重管理,并已在韩国等地上市,但并未获得中国内地的上市许可。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对于中国人而言,利拉鲁肽用于减肥的使用方法与范围,甚至其详细的副作用都尚不明确。

rupi-hvntnkp9907838.jpg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Saxenda对用药者的体重和身体状况有着严格要求,仅被批准用于体重指数(BMI)为30或更大的成年人,或BMI为27或更大同时伴有至少一种与体重相关疾病,如高血压、2型糖尿病或高胆固醇(血脂异常)的成年人。

这意味着,一名身高165厘米的成年人,需要体重超过163斤才符合“减肥笔”的使用标准。但从社交网络充斥的大量使用心得、视频分享来看,不少都是身材匀称、却仍熟练地为自己扎减肥针的使用者。

此外,Saxenda官方列出了多达八大项的潜在副作用,包括恶心、低血糖、腹泻等常见不良反应,还有导致甲状腺肿瘤、肾脏问题、抑郁症或自杀念头等风险,并提示有特定家族病史者不能使用,有特定疾病者需要咨询医师后使用。

但这些让人看完颇有些冷汗涔涔的详尽说明,在“减肥笔”售卖者那里统统被一句“用完可能会有点恶心”轻轻带过。在记者称自己有胃部疾病、家族病史后,卖家仍极力推荐这款“不走胃”的“减肥笔”:“反正肯定比你吃的减肥药要安全。”

渠道不明药效存疑专家建议慎用药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一位内分泌科医师告诉记者,因利拉鲁肽药品具有抑制食欲的效果,有些人擅自将其作为减肥药使用,但通常医生并不会为减肥这个单一目的就开出利拉鲁肽的处方。即使真的用于减肥,也应当考虑使用者的体重指数、血糖情况等,对于体重指数低于30的人,更建议采取少吃多动、均衡饮食的方式减肥。

该医生还提示,目前市场上泛滥的一些号称“韩国整容医院使用”“国外进口”的减肥笔,不仅来源不明、真假难以保证,并且由于利拉鲁肽有冷藏保存、不可冷冻等贮藏要求,很难知道这些从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减肥笔”是否合规储存运输,药效会否受到影响。

利拉鲁肽也并非真如“微商”所鼓吹的是减肥神药。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提到,研究认为仅34%的患者可望在使用利拉鲁肽一年后体重减轻10%。消费者应在加强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对类似情况进行积极投诉举报。(记者谭慧婷、何曦悦)


【责任编辑:欧阳雪】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财政部出新规压实会计责任,首推“责任清单”治理财务乱象

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微观投资决策,也关乎宏观调控效能。一份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将成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基石。财政部11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首次将分散在各种法规中的会计工作责任系统梳理为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这份七大部分构成的《意见》旨在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存在的责

(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隆重举行

密切呼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汇聚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讲座和研讨活动,深入解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