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刷脸时代拿什么保护公民生物信息

1YO3-hvsckth3554729.jpg

制图/李晓军

人脸识别,可以说是近些年最火的技术概念之一,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日常生活中,但其安全性也一直遭到质疑。

就在不久前,一则9岁孩子用妈妈照片成功“刷脸”解锁智能音箱的事件,更加深了人们对生物信息技术应用的担忧。很多网友甚至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被劫匪劫持后直接刷脸转账不再是段子了。其实早在几年前,已有国外网络安全公司发布声明称,他们靠精心制作的假面具成功破解了手机的人脸识别系统。

随着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人体的指纹、虹膜、面容、DNA等个人生物信息的获取、采集、存储和应用越来越便利和普及,在商业应用、社会治理及国家安全领域的强大效用和广泛前景日益显现。与此同时,因其更具敏感性,一旦被非法利用,将对个人安全、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加强个人隐私尤其是个人生物信息保护,已刻不容缓。出台保护个人隐私法律,尤其是加大对公民生物信息的保护,已经成为理论界、实务界等多方的共同期盼。目前,民法典人格权分编正处编纂之中,不久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而呼吁多年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是箭在弦上。立法会如何应对个人生物信息等的复杂性?又如何提供到位实质的保护?各方对此十分关切。

个人生物信息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只有DNA不会骗你。”

除了进行亲子鉴定,在婚前、孕前进行相应基因检测、在招聘时看应聘者的基因是否存在遗传病风险……不难发现,个人生物信息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频率越来越高。

个人生物信息,一般包括自然人的指纹、面容、基因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一种类型。以基因为核心的个人生物信息因为具有涉及自然人的唯一识别性,被准确识别的可能性高达100%,因此具有的利用价值也非常重大。与此同时,让人不免担心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采集公民生物基因信息并不需要高科技,很多机构,诸如医疗机构、生物公司等都能掌握此种技术。

“个人生物信息的重要性,不仅因为其具有人格权属性,尤为重要的是,其更具有生物含义上的国家安全意义,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姚佳以基因信息为例介绍说,2018年,科技部曾公示了六起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的行政处罚,包括停止研究、销毁材料及数据,暂停涉及我国人类资源的国际合作等。有业界分析认为这是因相关基因科技公司基因数据可能外流等引发。

“如不进行法律规制,相应基因信息等就可能存在被不当使用、泄露甚至被贩卖的风险。因此,通过立法对生物信息的采集、利用、保护等进行规范非常必要。”姚佳说。

加快公民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立法步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法律。比如,欧洲理事会早在1981年1月就通过了《个人数据自动处理中的个人保护公约》,规定对数据自动处理过程中个人数据的保护。在此基础上,1995年发展出了《个人数据处理和自由流动中的个人保护指令》,规定了一系列保护基因信息的措施,强调收集和处理的过程必须合法、准确、保密,必须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同时规定了基因收集的禁止和例外情况以及信息主体享有的各种权利和救济。2012年1月25日,欧盟出台了《欧洲数据保护法案》,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及自由流动的个人数据进行保护立法。

与国际社会相比,目前,我国对于公民生物信息等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中,内容上也都只是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等进行了一些原则性规定。

此外,还有一些行政机关和特定行业针对个人生物信息出台了相关规定。比如,涉及重要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签发以及相关人员保密工作相关的规定。再比如,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分子、刑事被告人相关生物信息具有保密义务。《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则针对有个人生物信息收集需求的特定行业,如安保服务行业、征信行业作出相关规定。

构建符合国情个人生物信息保护制度

“这些有关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明显是不够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大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的建议。在他看来,由于目前没有针对个人隐私保护的专门立法,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基本法,因此,对于泄露个人隐私的处罚较轻且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不足以有效打击非法利用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由此导致侵犯个人隐私的违法成本过低,个人隐私保护力度极其有限,无法满足个人隐私保护的现实需求。

高子程建议尽快制定包括生物信息在内的个人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性基础性立法,明确法律要保护的公民个人隐私的范围,明确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义务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侵害公民个人隐私行为的处罚力度。他同时强调,个人隐私保护应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衔接,做到相统一、相呼应,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系统。

“隐私权的内涵也已从消极被动的‘私生活不受干扰’的人格性权利发展为积极能动的‘自己的信息自己控制’、兼具人格和财产属性的权利。为适应国际化需求,我国应与国际个人隐私保护立法接轨。”高子程说。

来自科技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也关注到这一问题。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她提交了一份关于开展公民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立法的建议。

“个人生物信息在社会治理上具有突出优势和不可限量的应用前景,政府应大力支持和推动个人生物信息在非商业应用领域的发展,但必须明确公权力与个人生物信息私权的保护边界。”伊彤认为,目前我国的个人生物信息法律保护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个人生物信息权尚未被明确纳入私法的保护范围;个人生物信息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人口治理、医疗卫生等领域进行非商业应用时,对政府及相关机构的责任权利,特别是个人生物信息权保护边界等并不完善;法律救济和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缺乏个人生物信息商业应用和相关产业的侵权风险及不正当竞争的特殊规制。

鉴于此,伊彤建议尽快完善个人生物信息的法律保护制度,通过完善公法、私法领域的法律、法规,对个人生物信息进行全面保护。(记者朱宁宁)


【责任编辑:欧阳雪】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财政部出新规压实会计责任,首推“责任清单”治理财务乱象

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微观投资决策,也关乎宏观调控效能。一份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将成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基石。财政部11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首次将分散在各种法规中的会计工作责任系统梳理为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这份七大部分构成的《意见》旨在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存在的责

(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隆重举行

密切呼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汇聚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讲座和研讨活动,深入解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招重拳整治,中央网信办启动两个月专项行动

低俗引诱、虚假人设、诱导未成年人、刺激非理性打赏——这些网络直播中的突出问题将成为未来两个月专项整治的重点目标。10月28日中央网信办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此举旨在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四方面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

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服务型执法 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温度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推动执法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打造有力度、有精度、更有温度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跨境数据流动获法治保障,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新规落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公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重要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制度全面落地,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办法》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情形、申请方式、认证要求及证书有效期等作出了细化规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同时

里程碑!最高法公布行政诉讼法修正十周年七大标杆案例,直指征地拆迁、环保执法痛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之际发布七大典型案例,涵盖行政复议监督、环境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民行交叉争议解决等核心领域,以“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司法智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十年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83.1万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208.5万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显著提升。案例一:部委行政复议被撤,司法监督显威在“

司法部发布涉企执法典型案例,专项行动为企业挽回损失150亿元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涵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纾困结合”的核心要义,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实践经验。规范涉企行政执

以法治力量畅通民意 用智慧服务赋能营商 - 唐山率先以立法推动12345热线由利民向助企延伸

热线兴,则政务通、民心顺。“有事找政府,就打热线12345!”如今,在唐山,12345不仅是一串数字、一条热线,更是政府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日前,唐山市交上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为12345热线高质量发展按下了“加速键”。《唐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8月29日唐山

个人信息跨境流动迎来首项国家标准,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项旨在打通个人信息安全跨境流动通道的国家标准正式亮相,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数据安全技术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要求》(GB/T 46068—2025)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个人信息跨境安全管理领域的首项国家标准,这一文件规定了跨境处理个人信息时相关方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全球法治盛会 | 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即将召开

10月3日,适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院75周年,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将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作为新中国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

厦门海渔执法:内陆执法“零距离” 守护水域“生态线”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不断探索,采取强化宣传教育、完善执法机制、推动源头管控、加强部门“串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与生态平衡,为内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护渔氛围 支队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渔村、社区、学校等地广泛宣传。

福建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能力竞赛在三明成功举办

 以赛促学强根基 调解赋能筑和谐2025年9月17日,由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三明市总工会、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的福建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能力竞赛在三明市委党校礼堂顺利闭幕。

《企业竞业限制合规指引》:划定边界,破解“滥用与侵权”困局

统筹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就业择业权,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与市场公平竞争。竞业限制滥用问题凸显,政策出台迫在眉睫近年来,竞业限制制度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市场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部分企业随意

保定市治理职业索赔案例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实践

 9月8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第三届营商环境论坛发布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十大案例,河北省保定市“‘斩’职业索赔乱象 ‘创’清朗营商环境”成功入选。据了解,今年4月,保定市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打击恶意索赔,部门协同治理机制”试点城市。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