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3月26日海口电【见习记者 吴宛曼】海南省政府今天上午召开“禁塑工作”推进情况发布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表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多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禁塑各项政策和规定顺利实施。据了解,2019年2月16日,海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标志着海南禁塑工作全面启动。
邓小刚介绍,本次《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和2008年颁布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 不同之处在于本次的法规是以禁为主。一是调整优化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采取禁止名录制度,对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出禁止要求,不禁止其他类型的塑料制品,通过调整《名录》实现分批分阶段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政策目标。二是支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同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框架下,提供替代品,尤其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不仅满足海南,还可以满足国际市场需求。三是突出资源化回收利用,增加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垃圾分类制度等规定,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资源回收利用。四是提高违法成本,适度提高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提升法律的约束力度。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
据悉,本次禁塑工作计划在今年4月到11月底,对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率先禁止销售和使用(提供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塑料餐具,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对禁塑各项措施及替代品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为禁塑法规正式实施提供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