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5月9日海口电 【见习记者 吴宛曼】 记者今天上午从海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海南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海南出台《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0日起实行。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丁飞等出席发布会。
据悉,《办法》基于2017年7月1日实行的《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做出创新,一是实施交接验收,明晰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二是实行样板先行的质量管理模式;三是重点强调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与样板房一致,避免纠纷;四是针对海南气候特点,强调了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提前发现有可能的质量隐患点,避免多雨天气发生渗漏。
针对装修空气质量问题,《办法》规定全装修应当采用绿色环保、防火阻燃、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各项指标符合《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材料、部品和设备,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对装修所用材料、部品和设备进行进场验收,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送检复验,并将检验报告和验收记录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重要内容。装修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为保障《办法》的实施效果,海南将在第二季度完成《办法》在全省的宣贯培训,培训对象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有关人员,各市县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让更多的从业人员了解和熟悉《办法》的内容;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抽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帮扶指导各市县监督机构加强对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监督,落实《办法》中要求的样板房制度、交接验收制度,以及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办法》的实施情况做好跟踪评估,注意发现各种问题便于将来的继续修订调整,保证《办法》内容要求与实际工作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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