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5月26日海口电【记者袁铭键】今天上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

发布会现场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表示,此次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是对海南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印发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和发展现状进行的进一步补充和促进,《通知》从政策监管机制、产能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奖励、监督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共涉及政策措施13条。
刘联伟介绍,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近年来实现了较快发展,但当前的发展现状与《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所设定的任务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既有海南省建筑业基础薄弱,部品部件生产能力不足的客观原因,也有市县政府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装配式建筑工作不够重视,工作推进不力,建筑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主要环节把关不严,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没有落地或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的主观原因。
《通知》提出了加快推动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技术体系研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以及装饰装修、咨询服务、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集聚,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深挖海南省现有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潜力,严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关;同时,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报建和建设监管各主要环节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各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造方式”,对各市县政府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各环节中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新增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对没有认真履责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机构、图审机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等,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予以公开。
《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海南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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