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野生动物要“进城”,我们怎么办?

当荒野中的野生动物进入人类栖息地,甚至是车水马龙的城市,我们该怎么办?

近期,15头亚洲象一路北上进入昆明市域,东北虎“完达山一号”闯入村庄,一丘之“貉”在上海一些小区“落户”。面对这些现象,我们不得不思考:野生动物“进城”有哪些新动向?两者如何共存?记者走访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探索城市野生动物管理的王放教授团队,一起寻找答案。

城里来了不少“动物居民”

在上海,一场关于“动物居民”的调查正在进行。12个调查区域、300个红外相机专门为野生动物而设,在上海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王放团队希望通过一两年的跟踪观察,得到城市野生动物管理的示范方案。

“城市里的野生动物,不只是保护那么简单。”王放研究发现,部分野生物种在城市的数量快速增加,分布范围也在扩大。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貉为例,2015年,上海在40余个小区发现了貉的身影,到2020年,上海有貉的小区数量达到150余个,增长超过2倍。

“动物居民”增多后,人与动物的接触和冲突相应增多。研究表明,每公顷的貉在2只以下时,人们几乎不会感受到貉的存在,但当这一数字超过5只时,就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据统计,2020年,上海12315关于野生动物扰民的投诉达到千条左右,其中有人被貉的排泄物和噪声困扰,也有人被貉惊吓。除了貉,市民还对于蝙蝠的存在感到不安,2021年又出现了针对赤腹松鼠毁坏花园等情形的投诉。

与此同时,貉的习性也悄然发生着变化:从独居到群体活动,从昼伏夜出到昼夜都活动,从怕人到主动接近人。“最大的改变是它们对人和人类世界的态度。”王放说,“貉过去隔着三四米远看到人马上就跑,但如果出现主动投喂等行为,它们会主动追着人要食物,也有可能惊扰到老人和儿童。”

貉在上海的变化,与野生动物在全球其他城市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王放举例说,“比如欧洲的赤狐、美国的美洲黑熊和浣熊,都呈现出了快速城市化的特点,貉的变化方向是我们能预料到的,但变化速度之快让我们吃惊。”

它们为什么会“离家进城”?

野生动物为什么要离开原本生存的环境进入城市?王放认为,野生动物的世界处在快速变化过程中。上海的貉出现明显变化,西双版纳的大象一路“象”北,南京的野猪冲击奶茶店……为什么是这个物种在这个城市出现?随机因素占的比重很大,但值得关注的是,随机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迁移是野生动物的本能需求,没人能把野生动物限制在保护区里,动物迁移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食物、水源、配偶、躲避天敌、寻找更好的栖息地。

“然而大家容易忽视的是,当栖息地变得破碎之后,很多动物失去了迁移的机会和迁移的能力,再次恢复迁移行为往往需要几十年去探索重建。包括亚洲象在内,很多物种都在经历这个过程中,它们会试错、会冲突、会跑到看起来‘不该去’的地方,但是这些过程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王放说。

其次,相比于荒野和城乡接合部,城市环境的恢复速度更快。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高达40%,不仅有大面积的森林和湿地,还有街心花园、口袋公园等小而美的生态区域。这时候,城市会像一个热点,把周边的动物吸引过来。

最后,城市的环境给一些野生动物提供了庇护。貉、松鼠、黄鼠狼等动物的生活方式非常灵活,它们善于根据城市的特点调整,城市里没有天敌,只要能适应城市生活和人类,它们就几乎不会遇到威胁。

如何在冲撞中共存?

野生动物“进城”,城市居民会经历一个学习的过程。从最开始的好奇,到不满,再到各退一点逐渐习惯,城市居民与野生动物之间会形成新的秩序,人们离生物多样性也会比以前更近一点。

王放认为,秩序的建立离不开对野生动物的了解和对城市管理的研究。在过去一年里,王放团队在上海开展广泛研究,基本掌握了貉在城市里的变化,除确定每公顷数量阈值外,还建立栖息地模型进一步分析驱动野生动物发生变化的机制。

“我们发现,貉不需要大片的森林和绿地,影响它们分布的两个主要因素是灌木丛和水源。它们还喜欢中小型的公路,白天公路上车来车往,夜里就成了动物们的‘高速通道’。”赵倩倩是王放团队的一员,她前前后后共为5只貉戴上有定位等功能的颈圈。

在不妨碍社会正常运行的情况之下,城市野生动物的多样性是需要保护的。截至目前,各地政府和市民都对野生动物“进城”保持着很大程度的容忍,不仅帮助闯入村庄的东北虎回归山野,还承受了大象“观光”造成的数百万元经济损失。

但也不排除必要时采取适当的干预举措。据王放介绍,2020年7月,上海市一个小区的数十只貉群体性行为失常,造成很大干扰。为此,上海市开出了第一张野生动物狩猎证,将小区内的貉捕捉后安全转移到了野外环境。

王放还表示,解决野生动物“进城”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做好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保留城市缓冲带,尽量减少野生动物与城市的直接冲突。

“城市首先是人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城市野生动物管理永远没有最优方案,冲突会一直存在。不管多好的制度,都需要持续调整,进行可持续地管理。在这方面,上海等城市做出了大量探索,经验异常珍贵。”王放说。 (记者杨金志、董雪、王默玲 参与采写:刘一鸣)


【责任编辑:欧阳雪】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财政部出新规压实会计责任,首推“责任清单”治理财务乱象

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微观投资决策,也关乎宏观调控效能。一份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将成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基石。财政部11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首次将分散在各种法规中的会计工作责任系统梳理为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这份七大部分构成的《意见》旨在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存在的责

(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隆重举行

密切呼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汇聚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讲座和研讨活动,深入解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