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讯(金薇 温东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正式施行。记者10月29日从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围绕法典落地实施,黑龙江省从制度完善、执法规范、普法赋能三个维度推进,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法治化治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根本大法,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实法治保障。法典实施后,约75%的执法实施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担。为确保法典在黑龙江落地见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聚焦制度衔接、执法规范、普法宣传持续发力。
在健全配套制度方面,黑龙江省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系统推进地方立法提档升级。对《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三部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废止《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消除法规冲突、补齐制度短板,推动地方法规与国家生态环境法典无缝衔接、协调统一。同时,稳步推进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编制,常态化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确保配套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长远。
在规范执法监管方面,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出台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落实“同案同罚”,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对照生态环境法典最新要求,全面调整涉企行政检查、罚款、查封、扣押等执法事项清单,修订《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同时,深化行刑衔接、法执联动机制,组织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多部门开展执法实战实训,凝聚环境违法打击合力,打通法典落地实施“最后一公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护航生态环境治理。
在深化普法宣传方面,黑龙江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全系统参与”三级联动宣贯体系。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系统干部履职必修课,通过专题报告会、座谈交流会、集中研学等形式,推动干部学懂、弄通、会用,实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面向工业园区、生产企业开展“送法上门”精准服务,指导企业学法守法、合规经营,从源头降低环境违法风险。面向社会公众创新宣传方式,依托短视频、动漫、新媒体矩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大众化、场景化普法,让法典条文走进群众生活、深入人心,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思想共识。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卓建伍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承载着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美好期盼,是推进生态振兴、绿色发展的重要法治支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以法典为根本遵循,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普法教育,以法治化、标准化、精细化生态治理,持续巩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扎实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十五五”时期美丽龙江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