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郑茗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全省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系统梳理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的49项廉政风险点,并配套制定94项防控措施,以清单化、制度化手段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推动公正廉洁司法走深走实。
据介绍,《指引》是在结合审判管理排查、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以及各业务部门自查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形成的。此次排查聚焦司法履职中的高频风险领域,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对以往监管边界相对模糊的风险点进行精准识别,共梳理出立案环节风险点11项、审判环节22项、执行环节16项。风险类型既涵盖“违反随机分案规定将案件指定特定法官承办”“与当事人、代理人串通制造虚假诉讼”“滥用自由裁量权”等传统问题,也纳入“利用人民法院‘一张网’办案系统查询权限违规获取信息”等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风险,基本实现了对司法权力运行廉政隐患的全覆盖。
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指引》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分类施策。立案环节,围绕立案权行使、案件信息查询、分案权行使、财产保全、诉讼费缴纳等重点领域,明确违规立案、泄露案件信息、随意调整案件承办人等风险的防控路径;审判环节,聚焦证据审查调查、审限管理、自由裁量权运用、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运行、管辖办理、审级监督、特殊类型案件办理等场景,细化权力行使规范;执行环节,紧盯执行案款管理、执行权行使、评估拍卖监督、强制执行措施运用、执行审查监督等廉政高风险领域,搭建全流程监管闭环。值得关注的是,技术赋能成为此次防控体系的重要支撑,全省法院将依托数字法院建设成果,运用人民法院“一张网”流程监管体系,通过自动预警、动态留痕、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提升监管精准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辽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出台并非“一发了之”,而是构建了完整的制度闭环。一方面,每项防控措施均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到具体庭室,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另一方面,建立监督追责机制,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投诉渠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核实线索,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辽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指引》落实为抓手,持续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