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通讯员 张士龙 郑茗文)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日前,鞍山市对部分工程项目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强调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农民工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鞍山市人社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据介绍,春节即将来临,鞍山市人社局加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力度,日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公示
。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部分工程项目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继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农民工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海城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投诉举报。
按照规定,此次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0日,公示期间设有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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