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郑茗文)每逢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土地合同纠纷、土地侵权纠纷、涉农资买卖合同纠纷等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涉农案件高发期。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辽宁全省基层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组织送法下乡活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发展,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把司法惠农贯穿到办案每一个环节。

近日,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红升人民法庭与红升乡司法所、红升村村委会只用了3天的时间便妥善调处了一起涉及400亩土地、78户村民的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
2019年,村民王强友(化名)与该村二组组长肖会生为代表的几十户村民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合同至今已经履行4年。后各方因承包期限、承包费产生纠纷,几十户村民意见也不一致:有的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有的要求涨租金,有的要求解除合同,几方各不相让。转眼又到春耕时节,400亩耕地却因此撂荒,心急火燎的村民们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情况,而王强友因意见不一致未及时给付承包费,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
土地承包关系变更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眼看即将发生大规模诉讼,红升法庭庭长何淼带领全庭干警深入该村详细了解情况,认真做好前期调查,“除了法庭,必须联合熟悉本地社情、说话有分量、处事有办法人一起做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何淼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司法所启动“庭所联动”多元解纷机制,并多次在法庭、司法所和村委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讲解诉讼的法律后果,劝导各方换位思考、解决问题、了结心事。各方也由一开始情绪激动到逐渐释缓,再到各自让步:王强友适当提高租金续租土地两年并当场付清租金,拿到租金的几十户村民也很满意,此次纠纷圆满解决。
晨夕携星月,春耕不候时。辽宁法院人化身“守护人”,在全省各地讲述着通过厘清权属保农护耕的“故事”——在受理多起村集体因原承包期届满要求返还果园的诉讼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法官相蒙向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后,制定了将争议土地中仍有经营价值部分果树提交农村承包地流转交易平台并以再次流转费用给予部分补偿的“双赢”解决方案;西丰县人民法院郜家店人民法庭的“春蚕调解室”里,庭长冯博一丝一缕分析道理、阐述法理、融入情理,促成一起蚕场承保纠纷的三方“共赢”,维护了当地柞蚕产业这一传统产业的平稳发展;建平县人民法院黑水人民法庭高效、快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最终一方撤诉,双双点赞;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土地租赁纠纷中组织多轮调解,承租人现场给付租金,法院协助搬迁其种植的蓝莓树,让987棵蓝莓树有了“新家”……
春耕备耕期间,辽宁法院人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真正参与到村民们的日常生活中,知道他们为什么烦恼、有什么困扰,让普法真正入心入脑——海城市人民法院南台人民法庭干警走进二道河村草莓基地开展专题普法活动,通过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提示在土地承包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应对的意见建议;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沙岭人民法庭干警在沙岭镇沙岭村就村民们提出的“买到问题种子、化肥应当如何维权,种植回收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昌图县法院宝力人民法庭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开展“护春耕、促生产、惠民生”专项活动,在辖区的农资店、农产品经销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司法需求,围绕在销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引起的纠纷及相关违法行为如何处罚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彰武县人民法院冯家人民法庭找准法律服务“三农”切入点,开展 “送法上门”“现场说法”等司法服务,引导村民们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在四季分明的农事中,农户们为了丰收而辛勤耕耘着,在他们的身边,亦有辽宁法院人司法为民的不懈坚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