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 见习记者郝翊唯】国家银保监会今日披露,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多名代理人,在售卖保险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予以警告并罚款。
据悉,此次调查新华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总计4名员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对这4名代理人予以警告并罚款1千元,总计罚款为1万元整。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据编号为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18号的处罚书载,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王芳,在销售保险期间,向88751434XXXX号保单投保人赠送净水器一台。
经查属实,决定对王芳警告并罚款一千元。
欺骗投保人
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19号载,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李彬,涉及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向88731837XXXX号保单投保人夸大解释保险产品责任范围;二是诱导88731837XXXX号保单投保人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因其违反《保险法》规定,对李彬处以警告并罚款二千元。
同期披露的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21号,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张会秀,在销售保险过程中,一是向88732208XXXX和88669622XXXX号保单投保人夸大保险现金价值;二是诱导88732208XXXX、88669622XXXX和88661918XXXX号保单投保人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经查属实,决定对张会秀警告并罚款五千元。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据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20号载,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马艳芳,因未向88771293XXXX号保单投保人直接销售保险产品,也未向投保人就保险条款履行解释说明义务。
查明属实,遂对马艳芳予以警告并罚款二千元。

据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99.29亿元,比较去年同期186.37亿元,增幅达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