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 见习记者郝翊唯】记者今日获悉,据国家银保监会近期披露,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多名代理人,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和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及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被湖北监管局予以警告并罚款,共计一万元整。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据编号为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22号的处罚决定书载,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柳小利,在销售保险的过程中,向4份保单投保人赠送被子等礼品。
经查属实,决定对柳小利警告并罚款一千元。
同期的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23号载,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朱娥妹,在售卖保险的过程中,向3名保单投保人赠送手链及2000元钱,并向投保人承诺若购买理财型保险产品,可向其返还现金或赠送医疗保险。
经查,代理人朱娥妹被予以警告并罚款一千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24号披露,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卢国明,向2份保单投保人赠送锅具等礼品。
经判定其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卢国明警告并罚款一千元。
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25号载,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理人熊慧敏,向投保人承诺买保险送欧洲游,后因投保人因故未参游,再次承诺可以将欧洲游折现给投保人。
经证实,决定对熊慧敏警告并罚款一千元。
据悉,此次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有4名代理人,共计四千元罚款。
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据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29号的处罚决定书载,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代理人 郑顺梅,在售卖保险期间,未如实向保险公司反映投保人的健康告知情况。
经查属实,该局决定对郑顺梅警告并罚款三千元。

据早前报道,同在2月27日国家银保监会披露的,该保险公司代理人刘刚、黄翠兰、艾文燕,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而被予以警告并罚款,共计三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