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海口讯 记者张建星】海南省政协委员张华在1月26日开始举行的政协海南省七届二次会议上建议:伴随着海南省经济的发展,岛内建成了越来越多的旅游地产或称“候鸟小区”,吸引来了大量的大陆“候鸟们”。毋庸置疑,这些大陆的购房者对海南的经济发展是做出了贡献的。

海南省政协委员张华
张华说,由于这种“候鸟小区”具有不同于普通的市民小区的特殊性,从而使得原有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难以涵盖和适应调节候鸟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比如:候鸟小区的业主居住的季节性很强,同时很多人都是以子女的名义购买的房屋,而实际居住人为业主的父母,还有一部分购房者虽为本人,但尚未退休,只是为未来养老购置的房产,目前很少来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配合,不给业主提供“入伙业主联系名簿”的话,尤其像一些大型小区的业主们要想搜集齐业主的信息,达到《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数量比例是近乎不可能的,从而导致《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根本无从落实,使业主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导致屡屡发生开发商或开发商选定的前期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益的事情,使得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加剧,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导致出现群体事件,对本地区的社会稳定形成了极大的隐患。同时由于长期居住者大半是业主的父母兄妹,所以由他们按照业主的书面委托履行业主的权利义务也是理所当然的。对此,福建省已经确认“小区业主直系亲属也有资格参加业委会选举”。
张华表示,以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对文昌平海逸龙湾小区的22号楼、21号楼的抽样调查的结果为例,两栋楼共有房间858户,其中调查期间有人居住的为245户,仅占总户数的28.6%,其中为业主家自用的仅为205户,占23.9%,出租的34户占4%。其他情况6户占0.7%。其余无法取得联系的688户,占总户数的71.45%;业主为子女,实际为父母或亲友居住的约占50%。另外,据对文昌“逸龙湾”、“白金海岸”、“天海紫贝”、“绿岛”、“椰海尚品”等小区的调查,80%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不会为业主筹备业主大会提供“业主联系名簿”。
为此,张华就《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以下条款提出修改建议:一、将第六条修改为:“依法……可以认定为业主。业主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代其履行业主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的……物业主管部门对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和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指导和协助,并向筹备组提供《业主联系名簿》。” 三、将第二十九条之(六)更改为:(六)业主联系名簿。(七)其他相关资料。四、在原第九条内容之上增加:“候鸟小区的表决同意人数按前款规定数量的30%执行。”(候鸟小区:外地户籍业主占70%以上的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