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 第39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彰显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立场,强化对新型毒品及麻精药品滥用问题的综合治理,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于近期开展公开审判与校园普法相结合的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全民禁毒法治防线。

以案为鉴:集中公开庭审彰显法律威严
6月25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涉麻精药品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其中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被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被告人傅某在其经营的寄卖行内,先后四次容留叶某、江某等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2026年2月26日,傅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司法鉴定,傅某及吸毒人员叶某、江某的毛发样本中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傅某多次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同日公开审理的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中,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某于2026年3月9日以每支35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含依托咪酯等成分的电子烟。钟某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该案将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与旁听,通过“零距离”观摩,强化司法监督,提升禁毒教育的警示震慑效果。

普法育苗:法治课堂护航青春不“毒”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关于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的部署要求,醴陵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同步深入辖区学校,开展禁毒法治教育专题课。法官结合涉少毒品犯罪案例,通过实物模型辨识、法律条文解读与互动问答,引导学生认清依托咪酯、“笑气”等新型毒品的伪装性与危害性,切实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醴陵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新闻联播采访时表示,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打击犯罪与预防教育并重,依法从严惩处各类毒品犯罪,常态化推进禁毒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为构建无毒醴陵、平安醴陵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