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万相荣 马海彤 通讯员 李文福)近日,福建宁德福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依托农村三轮电动车建档投保机制,借助保险理赔渠道妥善化解双方经济分歧。成功调解一起亡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日前,福安市辖区发生一起三轮电动车碰撞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行人不幸身亡,肇事驾驶人面临巨额经济赔偿。面对这一突发状况,肇事驾驶人一度陷入深深的焦虑与无助。然而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出现了一则利好情况:民警调查中发现,涉事三轮电动车已完成农村三轮电动车建档编号,并且投保了相关保险。这份提前备好的“安全储备”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保险公司依照规定为肇事驾驶人承担18万元赔偿,极大缓解了其经济压力,也为事故双方开展后续调解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办案民警耐心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开展协商调解,有效缓和双方对立情绪,促成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顺利化解矛盾。

农村三轮电动车广泛用于日常生产出行以往发生事故后常因驾驶人赔付能力有限极易引发持续的赔偿纠纷推行三轮电动车建档+投保的管理模式,为事故赔偿提供保险支撑,减轻当事人赔付压力,从源头减少矛盾激化风险。建档投保一小步,平安保障一大步。
下一步,交管大队将联合福安市道安办,持续推进农村三轮电动车建档、上牌、投保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农村电动车辆应保尽保,降低交通事故矛盾隐患,守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李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