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宣一飞 钱伟民 李小刚)商务部7月20日发布通知,将于2026年至2028年组织开展绿色消费试点工作,首批试点申报截至8月30日。这是继今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后,绿色消费领域落地的又一关键举措,标志着绿色消费从顶层设计迈入地方实践阶段。

试点聚焦七大任务 探索“四类创新”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绿色消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丰富绿色产品供给、提升绿色服务消费、创新绿色消费模式、推动绿色循环回收、优化绿色消费环境、夯实绿色消费基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七方面任务展开。
商务部明确提出,各试点单位要因地制宜探索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目标是形成一批“小切口、易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绿色消费。试点重点方向涵盖绿色产品供给提升、绿色流通主体培育、绿色消费场景创新、绿色循环体系建设、绿色消费氛围营造、绿色消费激励探索六大领域。
申报主体扩围 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纳入
首批试点的申报主体范围较广,包括城市所辖区(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地方依规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这意味着不仅城市行政区可以申报,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同样具备申报资格。
名额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单位。商务部要求综合考量申报单位的绿色消费工作基础、发展潜力、政策保障和方案科学性等因素,突出优中选优、各具特色。值得关注的是,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且建设成效突出的地方将获得优先考虑。
两年建设周期 三年试点梯次推进
根据通知部署,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组织申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组织,指导申报单位因地制宜编制绿色消费试点申报材料(含申报方案、项目清单),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0日,书面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须在此前寄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商务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程序确定试点名单。
第二阶段:试点实施。试点单位确定后,建设周期为两年,从试点确定之日起计算。试点单位须根据通知要求和本地试点方案有序组织实施,加强政策集成和部门协同,鼓励出台专项支持政策。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试点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推动试点成果在更大范围复制应用。
绿色消费政策组合拳持续加力
此次试点工作是商务部推动绿色消费的又一重要布局。今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围绕绿色消费全链条明确了7方面20项举措,涵盖农产品、家电家装、餐饮住宿等多个领域。1月6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从政策框架到地方试点,绿色消费的制度体系正在加速完善。随着首批试点的启动,各地将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差异化路径,为全国绿色消费扩容提质积累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