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朱淑英)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仅关乎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成效的重要体现。在近日举办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奇昌详细介绍了黑龙江省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进展与成效。

林奇昌指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始终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给予了高度关注。2020年,经过全面拉网式排查,全省共识别出109个农村黑臭水体。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已完成88个水体的综合整治工作,昔日的“臭水沟”已转变为群众身边的“清水绿岸”。预计到2025年底前,剩余的21个水体也将全部完成治理。
在治理过程中,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学习并运用“千万工程”的经验做法,建立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销号清单,以确保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开展动态排查,将59个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50个水体纳入省级监管清单。同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治理任务,并注重将返黑返臭水体列入问题清单,督促指导地方及时整改。
面对高寒高纬、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人口流动性大等不利因素,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克服重重困难,鼓励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的治理措施。其中,绥化市作为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获得了2亿元中央资金支持,推动了42个水体的治理工作,治理水域面积超过86万平方米,为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龙江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还开展了农村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88条已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以巩固治理成效。
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践中,各地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的原则,涌现出了一批创新治理模式和管护机制的地区。例如,青冈县采取“追根溯源、利旧节支、协同增效”的方式,不仅完成了水体整治,还落实了监管责任、提供了管护费用,并实现了村民增收。
林奇昌表示,未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并加强对已完成治理水体的监督,确保治理成效得以长期保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