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村官”贪腐无所遁形
----之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配套的制度保障体系
孟睿
为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五重安乡在充分考虑农村实际和村干部工作状况的基础上,细化了各项管理办法,完善了各项配套制度。
在管理办法方面,该乡先后制定出台了《农村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小型商品采购类最高限价通知》等文件,对农村财物及商品采购做了严格规定:
一是在迁安市率先推行村级公务卡制度。村内所有的开支一律通过公务卡或账号进行转账办理,公务卡不能支取现金,实现了资金的无缝对接。
二是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所有开支必须先取得相关票据,履行民主程序,由农经站及主管领导审批后,用公务卡进行转帐,有效杜绝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实行临时用工民主程序制度。规定村内临时用工必须由分管干部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统一标准,限定人数,一天一结账,一月一报账,杜绝了“人情工”现象。
四是实行商品采购询价制度。采购商品需要“货比三家”,并且要由两名以上的村干部加上村民代表参加,价格高一点的商品,甚至要乡农经站工作人员和包村干部参加,并且要填写询价单。这样既可以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又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
五是实行小型商品和劳务最高限价制度。为方便各村购买商品,对各村常用的办公用品、五金电料、日常用品、施工材料等五大类130项小型商品,由乡农经站统一询价,制定最高限价目录,明确各村遵照执行。
为保障制度落实,迁安市纪委牵头研究制发《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5个方面界定农村干部村务管理中的46种违规情形,按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责任追究结果与基础职务补贴、评先评优挂钩,按处分扣除不同金额补贴,真正触动农村干部的自身经济利益,促使农村干部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并形成自觉。
如今在该乡村民眼里,村里的一支笔、一张纸,购买时都要货比三家,询价过程、最终选择花落谁家,都能在阳光下运行。在配套的制度保障下,“小微权力清单”真正让村内事无巨细都能接受村民监督“挑刺”,各种猜忌、信访骤减。村民不再纠结于村内某项工作,尤其是扶贫惠民事项中村干部是否有谋私行为,安心发展经济。
(图文整理:那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