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12月6日北京电(记者李龙)今天,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明年1月1日起,北京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行为的催缴处罚力度,建立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欠缴道路停车费后,未补缴欠费或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在全市范围内将不予办理道路停车居住认证。但原有的30天缴费期不做调整。
【责任编辑:李文文】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12月6日北京电(记者李龙)今天,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明年1月1日起,北京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行为的催缴处罚力度,建立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欠缴道路停车费后,未补缴欠费或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在全市范围内将不予办理道路停车居住认证。但原有的30天缴费期不做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