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佳乐 李小飞 )
114种新药纳入国家医保,19种高值创新药进入商保推荐范围,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2026年1月1日,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和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两个目录同步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向“基本医保保基本、商业健康保险作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模式迈出实质性步伐。

核心调整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经调整后,药品总数达到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八次调整,已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
本次目录调整新增了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创新药,创下历史新高。同时,29种临床没有供应或可被其他药物更好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
值得关注的是,新增药品中近98%是5年内上市的新药。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指出,今年新增药品呈现出填补临床治疗空白、同类更优、更具性价比的特点,“三者至少要具备其一”。
商保创新药目录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来自18家企业,包括CAR-T等肿瘤治疗药品,神经母细胞瘤、戈谢病等罕见病治疗药品,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品。
这一目录的制定是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产物。
黄心宇解释,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具备四个特征: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无法被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替代、适合多元化支付。
目录实施
各地医保部门已开始执行新目录。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要求全省统一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在其政策解读中明确,本次目录调整新增了114种药品,调出了29种药品。
对调出目录的药品,多地设置了过渡期。青岛市、湖南省、石家庄市和四川省等地均明确,为保障用药连续性,对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
患者与医药行业
对于患者而言,两个目录的同步实施意味着更多用药选择和更全面的保障。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刘琳娜表示:“医务工作者有3个最普通的愿景:一是疾病有药可医,二是药物安全有效,三是不‘望药兴叹’,患者能买得起用得上。”
截至2025年10月底,医保基金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付累计超过4600亿元,惠及患者超10亿人次,带动相关销售超6700亿元。
各地实施
全国多地已发布通知,推动新目录落地。辽宁省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2026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及时调整优化用药目录。
湖南省提出积极推进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配备使用,探索支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备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
四川省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
大连市则明确了高值管理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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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目录的全面实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蓝图正在逐步清晰。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更多新药进入目录,临床用药水平将得到稳步提升,有效提振医药行业加大研发创新的信心。
在福建、青岛、辽宁、湖南、四川等地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新的药品目录已准备就绪。
从肿瘤治疗到罕见病用药,从儿童专用药到慢性病管理,新版“双目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正从“广覆盖”向“精准保障”和“多层次保障”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