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8月21日北京讯(朱行民 刘挥 李家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出反垄断监管重拳,直指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领域。为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行为,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日,总局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公用事业领域长期存在的“痛点”有望得到系统性整治。
聚焦民生痛点,界定垄断行为清晰化
公用事业领域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不可或缺的基础服务行业。由于具有自然垄断属性,这些领域长期存在竞争不足、限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涉嫌垄断行为,成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与“痛点”。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二十五条,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件明确规定了《反垄断法》在公用事业领域的基本适用原则,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各类垄断行为的认定进行了详细阐释。特别针对公用事业领域特点,清晰界定了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例如:限定用户购买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强制搭售不必要的设备或保险、对新建建筑楼内设施安装实施不必要的限制、在收费标准之外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为企业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执法机构提供了更具体的判定标准。
鼓励公平竞争,破除市场壁垒
《征求意见稿》不仅着眼于“反”垄断,更注重“促”竞争。文件明确提出,要着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严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设置歧视性标准、障碍等,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投标活动。这将有助于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
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征求意见进行时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重大政策过程中问计于民、听取民意的重要环节。业界普遍认为,《指南》的出台将极大增强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有助于公用事业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降低法律风险,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市场期待,这部中国首部专门针对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正式出台,将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用事业市场体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