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央行银证财农各部委发力,做乡村工程有望不再“要钱难”

本网讯 记者张仲民 北京报道振兴乡村离不开一系列重要行动和工程,也需要真金白银的支持先前在一些地方,施工企业饱受工程款被拖欠之苦,记者今日获悉,为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有望从根本上得以扭转工程款被拖欠的“要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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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

山青、水绿、景美,自2003年浙江省启动“千万工程”建设以来,浙江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背后少不了金融业支持的功劳。

2015年以来,农发行浙江省分行累计审批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贷款34个,金额150.57亿元;投放项目贷款32个,金额86.47亿元。

从全国范围来看,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也需要金融支持。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近日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释放出农业农村对金融的巨大需求,金融机构应进行战略布局和长期经营,重点瞄准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大领域。

近年来,围绕乡村振兴,金融机构也有所行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8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18年末,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5.06万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比上年末高1.1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7244亿元,同比增长 20.6%,全年增加1236亿元。

与此同时,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还存在不足。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认为,当前我国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但农村信贷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然不足,农户贷款依然受到较多限制,农村信贷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农村发展还是以信贷为主,需要提升金融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农村地区征信体系、抵押担保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乡村金融供给必须政策辅导

为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在金融供给端,《意见》从多个方面作出了指导。

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

加大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

《意见》还针对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提出具体要求。

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例如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押质押物范围。

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融资模式。

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

加快推动农产品期货品种开发上市等。

董希淼表示,为加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意见》兼顾政策支持与市场作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传统金融与服务创新,既有具体操作性要求也着眼于全面提升金融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

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意见》明确了不同机构的定位和分工,为今后一段时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了总纲领。

资金投向倾斜

那么,金融机构资金往哪儿投?《意见》明确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

具体包括,不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做好国家粮食安全金融服务;

聚焦产业兴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意见》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到2020年,要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

以精准扶贫来说,《意见》明确指出,2020年以前,乡村振兴的重点就是脱贫攻坚。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要优先满足精准扶贫信贷需求。新增金融资源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力争每年高于所在省(区、市)贷款平均增速,力争每年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占所在省(区、市)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为有效推动政策落实,《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由总行(总部)一把手直接抓乡村振兴,各级分支机构一把手承担政策落实第一责任,并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

专家指出,《意见》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设定了明确的目标,既全面系统,又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乡村振兴也有望迎来更多金融活水。

【责任编辑:张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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