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主动投案”成为案件通报高频词 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主动投案者

● 2020年全国共有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6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 纪检监察机关对确有认错悔罪表现的被审查调查人,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既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

● 在现行纪法体系中,“主动交代”“自动投案”与“自首”虽均有自行投案、承认错误或罪责之意,但其认定标准各有不同,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区分

2月19日,官方宣布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谭晓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7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张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月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迪庆藏族自治州一级巡视员松涛涉嫌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有专家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的资料,2020年全国共有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6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其中包括河北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铁、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原主任刘士余、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以及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等6名高官。“2020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释放出惩治极少数、挽救大多数的强烈信号。”

反腐保持高压态势

贪腐官员主动投案

主动投案是指党员、监察对象和涉案人员的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询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的行为。

“浣东街道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杨立锋被查了,他的问题都出在国土、城建领域,我跟杨立锋曾经共事,感觉自己也逃不了……”2020年9月2日,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办事处王家井分中心副主任应铁荣到纪检监察室主动投案。

随后,诸暨市纪委监委给予应铁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应铁荣主动投案得到从轻处理,表明放下思想包袱,相信组织、迷途知返、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道。”诸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持续的反腐败高压态势,对一批“问题干部”形成强大震慑,使其心理防线受到很大冲击。在案件查办后,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给“问题干部”指明出路,敦促其抓住机会说清问题,现在已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普遍做法。

2020年9月,江苏省沭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负责人华晓光被查后,调查组到该局通报华晓光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同时督促动员交通系统相关人员放下思想包袱。不久,该局12名工作人员主动投案,并上缴涉案资金40多万元。

2020年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联合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推出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主动投案”位列其中。翻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年“审查调查”栏目,“主动投案”成为案件通报的高频词。

2020年9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青海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认为,文国栋主动投案,是全面从严治党利剑高悬的震慑,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政策的感召,是其争取宽大处理重新做人的极度渴望。

文国栋主动投案一个多月后,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于10月24日主动投案。据了解,王立科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不止中管干部,主动投案者从一般干部到省部级领导干部,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到企事业单位、村居工作人员,从年轻干部到退休领导干部,涵盖各个层级。

2020年7月底,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王云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后,同步在其曾任职单位开展主动投案政策宣传和谈心谈话,引导有问题的干部放弃侥幸心理。不到两个月,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斌主动投案。

2020年9月30日,海南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郭全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有这样一段表述:“鉴于郭全茂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其可予减轻处理。”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认为,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主动投案者,有利于教育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也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多种渠道、各种方式,感召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过改过,既彰显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又节省了办案成本、提升了办案效率,实现查办案件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有利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部分官员投而不供

交代问题避重就轻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条要求,监督执纪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规定“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对确有认错悔罪表现的被审查调查人,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既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

今年1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秦光荣受贿案,对秦光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对秦光荣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成都中院认为,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主动投案的原省部级一把手。国家监委对秦光荣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检察机关对秦光荣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认可。

秦光荣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在现行纪法体系中,“主动交代”“自动投案”与“自首”虽均有自行投案、承认错误或罪责之意,但其认定标准各有不同,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区分。

通常情况下,“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意味着其将主动交代问题,从而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但从办案实践看,具有“主动投案”情节,也不能全部认定为“主动交代”和“自首”。对于主动投案的被调查人,纪检监察机关还要认真审核把关,综合考虑被调查人的投案时机、供述内容、供述稳定性等因素,分析判断被调查人的真实目的。有些“问题干部”表面上十分配合,主动投案后交代问题避重就轻甚至捏造事实,打乱审查调查节奏,闭口不谈自己的错误,此种情形就是所谓的“投而不供”。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2020年5月发布的消息,甘肃省平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继宗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通报特别指出,黄继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藐视党纪国法,工于心计,迫于形势搞假投案刺探虚实,交代问题避重就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企图蒙混过关。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严重污染了任职地方政治生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主动投案并非当然从宽处理。投案后是否如实说明问题,直接决定该制度设计的效率价值能否得以体现。具体来说,主观上,主动投案必须基于真实意愿,反思悔错真诚,不能假借主动投案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客观上,交代内容要全面、稳定。若投案后不如实说明问题,仅交代部分违纪违法事实,未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便利,甚至阻碍审查调查工作的开展,则不宜从宽处理。

2020年7月18日,云南省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原副局长李炳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报中提到,李炳辉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主动投案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后,不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企图蒙混过关。

确保以纪法为准绳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贯方针。对主动投案的党员干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普遍情形。

在现行纪法体系中,“主动交代”“自动投案”“投案自首”虽均有自行投案、承认错误或罪责之意,但从三个术语的使用来说,其认定标准各有不同。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运书认为,投案自首、主动交代和主动投案三者之间是有差别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对主动交代本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党纪处分。投案自首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自动投案是监察法规定的建议从宽处罚情节,监察机关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走进市纪委监委大门那一刻,我如释重负。”去年6月19日,四川省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建培来到遂宁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承包商贺某等人谋取利益,先后34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122.5万元的问题。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张建培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张建培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张建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全部退清赃款、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与此同时,与张建培同时涉案的陶红、陈亚东、王衡等人相继被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判决书显示,王衡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陶红、陈亚东两人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0年6个月。

“4人几乎同时涉案,如今处境却截然不同。张建培、王衡主动投案,得到从宽处理,原本3年以上的刑期减少到了2年6个月;陶红、陈亚东拒不如实交代问题,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相关办案人员表示,如此强烈的反差,就是要让问题干部明白,主动与不主动,结果大不一样。

贵州省某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韦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0多万元。在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前,她主动投案上交了23万元违纪违法所得,但未全面如实说明其违纪违法事实。最终,韦某某未能得到从宽处理。

湖南工商大学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潘超介绍,2019年7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让处置主动投案工作有规可依。被调查人犯罪以后,向监察机关自动投案,三个时间点是最后的底线:犯罪事实被监察机关发现以前;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犯罪事实和被调查人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监察机关的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采取留置措施之前。

“主动投案案件的处理涉及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社会关注度高。”潘超认为,应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既彰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神,最大限度释放政治效应;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确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责任编辑:李文文】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财政部出新规压实会计责任,首推“责任清单”治理财务乱象

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微观投资决策,也关乎宏观调控效能。一份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将成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基石。财政部11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首次将分散在各种法规中的会计工作责任系统梳理为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这份七大部分构成的《意见》旨在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存在的责

(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隆重举行

密切呼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汇聚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讲座和研讨活动,深入解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招重拳整治,中央网信办启动两个月专项行动

低俗引诱、虚假人设、诱导未成年人、刺激非理性打赏——这些网络直播中的突出问题将成为未来两个月专项整治的重点目标。10月28日中央网信办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此举旨在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四方面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

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服务型执法 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温度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推动执法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打造有力度、有精度、更有温度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跨境数据流动获法治保障,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新规落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公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重要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制度全面落地,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办法》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情形、申请方式、认证要求及证书有效期等作出了细化规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同时

里程碑!最高法公布行政诉讼法修正十周年七大标杆案例,直指征地拆迁、环保执法痛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之际发布七大典型案例,涵盖行政复议监督、环境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民行交叉争议解决等核心领域,以“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司法智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十年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83.1万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208.5万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显著提升。案例一:部委行政复议被撤,司法监督显威在“

司法部发布涉企执法典型案例,专项行动为企业挽回损失150亿元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涵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纾困结合”的核心要义,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实践经验。规范涉企行政执

以法治力量畅通民意 用智慧服务赋能营商 - 唐山率先以立法推动12345热线由利民向助企延伸

热线兴,则政务通、民心顺。“有事找政府,就打热线12345!”如今,在唐山,12345不仅是一串数字、一条热线,更是政府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日前,唐山市交上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为12345热线高质量发展按下了“加速键”。《唐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8月29日唐山

个人信息跨境流动迎来首项国家标准,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项旨在打通个人信息安全跨境流动通道的国家标准正式亮相,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数据安全技术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要求》(GB/T 46068—2025)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个人信息跨境安全管理领域的首项国家标准,这一文件规定了跨境处理个人信息时相关方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全球法治盛会 | 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即将召开

10月3日,适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院75周年,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将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作为新中国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

厦门海渔执法:内陆执法“零距离” 守护水域“生态线”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不断探索,采取强化宣传教育、完善执法机制、推动源头管控、加强部门“串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与生态平衡,为内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护渔氛围 支队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渔村、社区、学校等地广泛宣传。

福建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能力竞赛在三明成功举办

 以赛促学强根基 调解赋能筑和谐2025年9月17日,由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三明市总工会、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的福建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能力竞赛在三明市委党校礼堂顺利闭幕。

《企业竞业限制合规指引》:划定边界,破解“滥用与侵权”困局

统筹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就业择业权,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与市场公平竞争。竞业限制滥用问题凸显,政策出台迫在眉睫近年来,竞业限制制度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市场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部分企业随意

保定市治理职业索赔案例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实践

 9月8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第三届营商环境论坛发布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十大案例,河北省保定市“‘斩’职业索赔乱象 ‘创’清朗营商环境”成功入选。据了解,今年4月,保定市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打击恶意索赔,部门协同治理机制”试点城市。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