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世界地质公园遭破坏性开发 专家建议制定自然保护地法

世界地质公园遭破坏性开发 专家建议

制定自然保护地法明确部门职责

立法保护的速度,没能跑过破坏的速度——《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的立法程序还未正式启动,凤山世界地质公园就被破坏得“伤痕累累”。

4月22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破坏性开采、违规建设问题。通报指出,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为项目开发让路,造成国家级地质遗迹点和部分保护区域土地被违规审批用于矿产和房地产开发,问题十分突出。

而在去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视情适时启动制定《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的立法程序。

近年来,地质公园被破坏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专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尽快制定自然保护地法,加大对包括地质公园在内的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力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杜群5月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关于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多,法律有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法规有《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部门规章有《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法制依据已经比较完备,但是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并不高。目前在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地质公园的法律实施有望得到加强。

杜群认为,法律规范分散化、立法非专门化影响了执法和守法的成效。未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立法应对地质公园保护进行专门规定,并且需要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优势。在立法上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对地质公园尤其是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管制和刚性约束,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实施上的“绿盾”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现象

凤山岩溶地质公园位于广西河池,于2005年9月被原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级地质公园,2010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其为世界地质公园,是目前广西唯一的世界地质公园,拥有世界大型石笋群、世界天窗群、世界最高的地下溶洞峡谷、中国跨度第二的天生桥、千古之谜鸳鸯泉等独特的地质遗迹景观。

这样一个具有极高审美价值、科学价值、科普价值的地质公园,却由于野蛮开发而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对于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遭破坏性开采一事,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通报中直指三大问题——违规采矿,生态破坏严重;违规开发房地产,地质地貌严重受损;蓄意调规,保护为发展让路。

近年来,地质公园被破坏事件多次发生。

2014年,据媒体报道,湖南郴州丹霞地貌遭华润电厂破坏,涉事排污场所曾设在国家地质公园“红线”内;2017年4月15日,张永明等3名攀岩爱好者以电钻钻孔、打岩钉、挂绳索等破坏性方式,攀爬位于世界地质公园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巨蟒峰,对巨蟒峰岩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

在近年来发生的地质公园被破坏事件中,除了游客、企业等主体的不当和违法行为,相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是重要原因。

通报指出,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的破坏行为,并非偷偷摸摸进行,而是在有关地方和部门“密切配合”下完成。通报称,凤山县委、县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乱作为、不作为,无视保护责任,以旅游开发名义行房地产开发之实,上马康养项目,建成多处高层酒店和养生馆等。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监管不严、履职不当,对公园保护区内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项目视而不见。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说,对于世界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早些时候,一些地方政府以为建立地质公园就可以大力发展旅游等相关产业。后来发现并非如此,申报成功后要受到很多限制。在发现收益不多之后,容易疏于管理,甚至是想办法修改规划,把需要开发的地方从保护区域划出去,这可能是地质公园遭遇严重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

缺乏专门法律法规导致保护力度较弱

在2020年1月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百色市代表团周武红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的议案”,建议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实现地质公园资源保护与开发持续健康发展。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为,制定《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是必要的。建议百色市和河池市人民政府按照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做好立法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视情适时启动制定条例的立法程序。

“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被破坏一事,也从反面证明了这一领域完善立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秦天宝说。

关于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提及。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城乡规划法要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必须包含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也有相应地质遗迹的保护规定。

“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地质公园的保护,我国目前仍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有原地矿部于1995年出台的《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但无论是从法律效力还是内容规定上来看,该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杜群说。

为解决地质公园保护中遇到的难题,一些地方在近年来立法对地质公园进行保护。

2006年10月,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成为我国规范世界地质公园的首部地方立法。

立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3类。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按照《指导意见》的分类,地质公园属于自然公园这一类。因此,在国家层面立法进行保护时,可以考虑制定自然保护地法,将该法作为规范各类自然保护地行为的上位法,可以在其中对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的保护作出专章规定;然后根据这部法律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根据地质公园的特点进行专门保护。”秦天宝说。

关于地质公园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不完备,也是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方面的一个缩影。

“事实上,不仅仅是地质公园亟须保护,很多其他自然保护地也都面临保护不力、开发过度等问题,亟须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规范。”秦天宝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指出,当前,针对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不完备。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在自然属性、保护对象、利用价值、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监管执法等方面各有特点,有的还没有法律规范,已有的也亟须修改完善。对此,建议把自然保护地法尽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立“基本法+专类保护地法”体系。

秦天宝认为,明确政府职责是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议在制定自然保护地法时,明确各级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禁止性规定与责任追究。(记者 蒲晓磊 实习生 杜肖晗)

【责任编辑:欧阳雪】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财政部出新规压实会计责任,首推“责任清单”治理财务乱象

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微观投资决策,也关乎宏观调控效能。一份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将成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基石。财政部11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首次将分散在各种法规中的会计工作责任系统梳理为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这份七大部分构成的《意见》旨在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存在的责

(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隆重举行

密切呼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汇聚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讲座和研讨活动,深入解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招重拳整治,中央网信办启动两个月专项行动

低俗引诱、虚假人设、诱导未成年人、刺激非理性打赏——这些网络直播中的突出问题将成为未来两个月专项整治的重点目标。10月28日中央网信办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此举旨在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四方面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

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服务型执法 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温度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推动执法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打造有力度、有精度、更有温度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