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2月7日北京讯(周子智 李小飞 张宇晖)为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今日正式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
两个《清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和公正性,确保罚款设定与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的基础上,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明确不予处罚。
其中,“首违不罚清单”包含了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在初次发生时,若当事人能够及时纠正并消除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处罚,以体现执法的温度和教育为主的原则。例如,对于某些轻微的经营不规范行为,如未按规定公示营业执照等,若商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整改,将不会被处以罚款。
而“轻微免罚清单”则包含了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同样将不予处罚,以鼓励商家自我纠正,减轻经营负担。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制定两个《清单》是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不予处罚的情形,可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为确保两个《清单》依法有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多项要求。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执法引导商家规范经营;三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也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五是科学设定处罚清单,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和幅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推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基层期盼。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对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将减罚免罚;而对于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则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