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王硕新 冯骅 吕薇)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政策首次明确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界定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赋予符合标准产品20%价格评审优惠,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迈出关键一步。

标准体系科学构建:本国产品需满足“中国境内生产+境内组件成本占比达标”双核心条件。具体要求产品在中国境内完成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属性改变,且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需达到财政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的比例。对特定产品,还需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例如钢材、陶瓷等原材料加工产品,以生产厂址是否位于关境内判定;复杂产品则通过一级、二级组件成本追溯核算。
公平竞争全面强化:政策打破所有制壁垒,明确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支持政策。采购活动中禁止指定品牌、限制注册地或股权结构,严禁以投资者国别等不合理条件歧视供应商。财政部数据显示,此前本国产品界定模糊导致外资企业参与度受限,新规实施后,符合标准的外资企业产品将与内资企业同享价格评审优惠,直接提升中标概率。
过渡机制灵活务实:财政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在5年内分产品制定境内组件成本占比标准及关键工序要求,并设置3—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仅需满足境内生产条件即可视同本国产品。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标准与时俱进,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配套措施保障落地: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声明函》及成本核算证明,采购方同步公示相关文件。争议处理环节,通过会计核算数据、进货记录等材料核验,必要时由专业机构介入。对国际协定另有规定的情形,按条约执行,体现我国开放承诺的严肃性。
业内专家指出,该政策是落实《政府采购法》“采购本国产品”原则的具体实践,更是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资的务实举措。中国政府采购网统计显示,2024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超3万亿元,新规将直接激活本土制造与外资企业投资双重动能。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某表示:“标准明确后,外资企业吃下‘定心丸’,有利于其在华长期投资布局,同时倒逼本土企业提升技术含量与成本管控能力。”
随着政策落地,预计将推动形成“中国标准+全球资源”的产业新生态,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力。未来,财政部将持续完善成本核算规则,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各类经营主体,助力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