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6月5日海口电 【见习记者 吴宛曼】 今天上午,海南省司法厅为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记者现场获悉,近十个月来,海南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已有57家,新增占比40.7%;新增律所的律师275人,新增占比11.1%;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41家。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李永利,海南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等出席本次发布会。
据介绍,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海南在引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三项举措:一是降低律师事务所设立门槛和放宽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准入条件。为吸引人才,经司法部同意,对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由30万元降到10万元、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由1000万元降低到100万元,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数由20名以上降低到10名以上;二是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间。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由原来的两级审批变为一级审批,统一由省司法厅负责。同时,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审批审核时限由原来的30日分别缩短为2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三是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从事部分涉海南的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这是中央赋予海南律师行业独有的政策。
据悉,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中央支持海南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为海南律师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全面建设海南自贸港的伟大实践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肯定了海南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创新和完善了海南律师管理制度。
下一步,海南省司法厅将优化服务,利用好中央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强监管,引导律师规范执业、依法执业,制定和颁布一系列与《条例》配套制度,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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