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董楠楠)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劳动仲裁庭审在辽宁鞍山市某企业办公室举行。这是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行的“流动仲裁庭”服务,将仲裁庭从固定的仲裁院“搬”到了企业“家门口”,让维权不再“跑断腿”。

“以前打官司要坐很久车去开庭,现在仲裁员直接来企业,太方便了!”刚参加完调解的企业方代表鲍某感慨道。2026年4月,申请人齐某因劳动报酬问题与企业产生争议,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后,主动了解案情,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案件事实了解清楚后,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就近、就快处理劳动争议,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流动仲裁庭”走进企业,在仲裁庭组织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以调解方式结案,使得劳动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目前,流动仲裁庭模式已成为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未来,仲裁机构将继续推动服务关口前移,将“流动仲裁庭”变为“常态化上门服务”,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更温暖的方式抵达每一位当事人身边。
【责任编辑:李文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