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陈金新 陈子鸣 通讯员 张培奋)4月29日,由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乡村建设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乡村优质生活空间营造理论与实践探索”学术沙龙,在宁德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举行。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元邦在沙龙上指出,当前乡村古厝保护面临“修复难、活化更难”的双重困境,必须转变思路,以活化利用为杠杆,系统破解保护修复难题。

福建是我国传统村落资源大省。据最新统计,截至2026年4月,全省共有1193个传统村落,其中国家级552个、省级641个,数量位居全国第六。然而,陈元邦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大量明清及更早时期的古厝老宅因长期闲置、风雨侵蚀而濒临损毁,未列入保护名录的老宅状况更为严峻,抢救性保护迫在眉睫。

陈元邦在演讲中深入剖析当前乡村古厝面临的“保护修复难、活化利用更难”双重困境,指出二者相互制约,形成恶性循环。
产权复杂难确权。古厝历经多代传承,普遍存在“一宅多权、权属交叉、代际析产不清”,一座老宅往往涉及数十户甚至上百户产权人,外出人员多、协调难度大,导致修缮责任主体难明确、流转难推进。
功能不适宜现代居住。古厝在采光、通风、卫生等方面难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村民普遍外迁建新房,大量老宅沦为闲置空房,永泰庄寨、屏南夏地老村等“空心化”现象突出。
修缮资金缺口巨大。据省住建厅2023年数据,单座清代古厝平均修缮成本约85万元,大型宗祠、土楼类超200万元,而省级专项资金年均仅覆盖约12%申报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缺口普遍超60%,基层陷入“想修修不起、不修必塌陷”的窘境。
修复理念存在误区。部分项目过度强调“修旧如旧”,忽视内部舒适度与功能性改造,修复后仍不适合使用,难以吸引村民回流与业态入驻。
活化利用效率偏低。已修复古厝多以静态展示、简单出租为主,业态单一、运营薄弱,偏远村落更是“修而不用、用而不活”,陷入“修缮—闲置—再坍塌”的循环。
针对上述难题,陈元邦结合福建实践,分享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

▲连江三落厝
福州市连江县三落厝通过租赁流转引入社会资本,将唐代始建、濒临倒塌的古厝改造为集精品民宿、文创街区、艺术展区、民俗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文旅目的地,村民获得稳定租金,20年后可收回完整古厝,同时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走出“以业态带动修复、以租赁撬动保护”的新路径。

▲龙潭村
宁德市屏南县龙潭片区、厦地村、四坪村以“文创赋能+整村推进”激活空心村。龙潭村依托“人人都是艺术家”公益项目,吸引200多名新村民入驻,带动古厝认领修缮;厦地村打造“古厝+非遗工坊+生态研学”模式;四坪村推行“古厝认领+在地孵化”,改造为非遗传承所、创客空间,让老村重焕生机。

▲南岩村
福安市南岩村创新股份合作机制,由村经济合作组织统一流转房屋、宅基地与山水资源,村民以古厝、土地入股,统一修缮运营,结合百年茶树与明清古建发展“高山茶旅”,建成茶文化展示馆,实现保护与增收双赢,为山区古厝活化提供样本。
陈元邦强调,保护修复是基础,活化利用是出路。脱离活化利用的保护,极易陷入不可持续的困境。当前城乡融合加速、交通条件改善、社会资本下乡意愿增强,正是古厝活化利用的黄金机遇期,必须以活化利用为杠杆,系统破解保护修复难题。
为此,陈元邦提出四项实操路径:
健全多方协同机制,以政策引导活化。在依法保护前提下,建立村民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助力、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制定古厝保护专项法规,摸清底数、公布名录;设立保护修复专项基金,实行“以奖代补”“报备验收+跟踪奖励”,用激励机制撬动社会投入。
鼓励模式创新,拓宽活化路径。推广租赁流转、古厝认领、股份合作等模式,公布古厝保护开发清单,引导企业、新村民、合作社参与。因地制宜发展民宿、文创、研学、康养等业态,避免“千村一面”。
推动业态下乡,激活内生动力。依托城乡融合与数字乡村优势,引导电商、文创、数字游民基地、乡村书店等业态向乡村转移,对入驻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让古厝成为乡村产业新载体。
坚持风貌与舒适并重,提升使用品质。对非文物类古厝,在保留传统风貌、修旧如旧的基础上,优化内部空间、水电、厨卫等现代功能,打造“传统外表、现代芯”,兼顾历史价值与生活舒适,增强持续吸引力。
此次沙龙立足福安南岩村实践,汇聚省内外的智慧,进一步明晰了乡村古厝“保护—修复—活化—振兴”的实施路径。陈元邦的演讲引起了与会专家、基层干部与从业者的热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