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农业农村部首次明确33种家养畜禽 不包含狗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5月29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记者就《目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采访了农业农村部负责人。

问: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出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请问《目录》制定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部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的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基本摸清了资源家底,为《目录》制定打下了较好基础。近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密集研究,加快推进《目录》制定工作,先后征求了3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多次听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专家学者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今天正式公布。

《目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丰富,长期驯化和定向选育的家畜家禽,有效支撑了我国畜牧业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畜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总产值近3万亿元,增加了142.5倍;肉、蛋总产量位列世界第一位,分别占全球总产量的26%、40%。畜禽种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

《目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确了哪些动物属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于《畜牧法》管理,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又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发展趋势。《目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准确把握畜禽范围,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意义。

问:我们看到《目录》中畜禽种类很多,既包括猪、牛、鸡等常见的畜禽种类,也有梅花鹿、鸵鸟等特色畜禽,请问畜禽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答:在《目录》制定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科学,畜禽是哺乳纲和鸟纲范围的家养动物,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兼顾多民族生产生活资料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等。

按照上述原则,《目录》列入了33种畜禽,包括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这些畜禽都是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

传统畜禽是我国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猪、牛、羊、马、驴、鸡等驯化超过上万年,骆驼、兔、鸭、鹅、鸽、鹌鹑等驯化少则也在千年以上。特种畜禽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种群稳定、生产安全,如羊驼、火鸡、鸵鸟等;一部分是我国自有的区域特色种类,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如梅花鹿、马鹿、驯鹿等;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问:我们知道《目录》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还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请问农业农村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好落实?

答:制定《目录》,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举措。实施好《目录》,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作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发布与《目录》配套的品种名录。近期,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将公布与《目录》配套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内容是通过国家鉴定、审定的33种畜禽的800多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进品种及配套系。《名录》将在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开,方便养殖场户、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查询,增强《目录》贯彻实施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目录》实施过程中,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强化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保护单位责任落实,健全保种场(区)活体保种与基因库遗传物质保存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深度挖掘畜禽优异种质、优异基因,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畜禽新品种;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规范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管理;加强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提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

三是强化畜禽种业与畜牧业监管。指导畜禽养殖主体开展规范化饲养。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健全畜禽良种繁育、饲养管理、产品加工、疫病防控等体系。严格动物卫生执法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确保畜产品质量和生物安全。强化特种畜禽养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技术要求,不断提升特种畜禽养殖水平。依法加强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饲养管理,严禁以食用为目的的胴体经营。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统筹做好《目录》与配套《名录》等的宣传解读、专题培训与贯彻实施工作。重点宣传介绍我国畜牧业发展情况,增进公众对畜禽养殖业的了解;开展畜禽健康养殖、疫病防控等技术普及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养殖者饲养管理水平,推动生物安全措施落实落地。

问:请问《目录》公布后,如何引导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答: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们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在《目录》所列范围内规范开展饲养经营活动。推进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制定实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发挥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和饲养管理水平。强化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升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产地检疫申报、突发疫情处置等责任,鼓励和支持创建无疫小区,提升区域防控能力。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发展,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培育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

问: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目录》?

答:《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还应看到,随着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目录》属于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问:《目录》中的畜禽和我们在野外见到的野生动物有哪些区别?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没有列入《目录》,请问有什么具体考虑?

答:《目录》所列畜禽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众所周知,家畜家禽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其遗传结构和生物学特性与野生动物相比,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本质的变化:一是克服野性,适合群养饲养;二是克服季节性发情的习性,可常年繁殖;三是遗传性能稳定,有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四是有成熟的品种,生产性能、经济性能显著提高。

自然界的哺乳纲动物多达5400多种、鸟纲动物9800多种,绝大部分是野生动物。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地方和养殖户建议将一些在养野生动物列入《目录》,由于这些在养野生动物,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有的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有的公共卫生风险不清,有的不属于哺乳纲、鸟纲范围,均不具备家畜家禽的标准和条件,不宜列入《目录》,继续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管理。

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还有一些建议将黑斑蛙、棘胸蛙、林蛙、虎纹蛙等蛙类列入《目录》,请问下一步蛙类管理有什么考虑?

答: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不能列入《目录》。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类存在交叉管理问题,要求明确蛙类管理划分。为此,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多次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下一步,两部门将根据上述划分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并指导各地主管部门推进地方相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关于虎纹蛙,我们将和林草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时予以明确。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部分蛙类管理划分进行明确,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蛙类资源保护。两部门通知中明确要求,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捞相关蛙类野生资源;从事人工增养殖生产活动要严格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问:据了解,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养殖户提出希望对在养野生动物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等善后处理问题,请问农业农村部门如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答:对于在养野生动物善后处理,国家林草局先后发布了贯彻落实《决定》的通知、《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今天又出台了《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对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养殖户补偿、转产转业等作出安排,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农业农村部也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林草等部门做好在养野生动物善后处理和受影响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等工作。

问:《目录》在实施过程中还会调整吗?

答:这个《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调整的。在畜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我部将按照《畜牧法》规定,根据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来源:农业农村部


【责任编辑:欧阳雪】

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克山县河南乡良法善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石。近年来,克山县河南乡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整体布局,以源头预防、多元共治、依法办事、闭环管理为抓手,推动群众诉求在基层回应、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夯实乡村振兴的治理根基。基层治理的成效,最终要看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有没有解决。河南

食品安全法启动系统性大修:AI入法、校园食品单设专节、罚款从“定额”改“倍数”

校园食堂里,校长将和学生们吃同一锅饭;直播间里卖零食的主播,不能再对货品来源一问三不知;一家小菜店卖了几十块钱的不合格蔬菜,也不至于被“一刀切”罚到倾家荡产。这些变化,正随着一份征求意见稿进入公众视野。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

明日起武铁实行新列车运行图

据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铁”)消息,10月1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武铁列车运行图同步调整。调图后,武铁分界口图定客货列车1569.5对,其中旅客列车831.5对、货物列车738对,将进一步提升武铁客货运输能力、服务品质和运行效率,为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可靠支撑。新线优化鄂西地区列车运行路径。

边城摆开百家宴 村晚唱响家国情

绥芬河举办秋季乡村村晚邻里百家宴暨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金秋溢彩,边城欢歌。为庆祝国庆、共享丰收硕果,由中共绥芬河市委宣传部、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阜宁镇人民政府主办,绥芬河市群众艺术馆、谷盈社区承办,阜宁镇11个行政村共同协办的绥芬河市秋季乡村村晚邻里百家宴暨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在阜宁镇谷盈新邨中心文化广场举行。活动主办方介绍,本次活

一抹中国红,见证跨越时代的奔赴

2026年国庆升旗仪式,别样厚重。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一面红旗,连接着七十七载的初心不改,传承九十年长征薪火,照亮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6时5分许,踏着晨光,国旗护卫队护旗方阵从天安门拱形城门走来。铿锵有力的足音越过金水桥

国庆假期首日 武铁预计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今天是国庆假期首日,全国铁路迎来客流高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铁)计划加开始发旅客列车379列,预计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将创国庆假期日发送旅客最高纪录,其中汉口、武汉、武昌站分别预计发送旅客26万、19.5万、12.3万人次。

武汉枢纽加开红眼高铁 迎战国庆节前客流高峰

国庆假期临近,跨城探亲、旅游、返乡出行客流集中叠加,武汉铁路枢纽迎来节前出行高峰。9月30日,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三大火车站客流呈现显著增长态势,站内候车大厅、检票通道、出站口人流密集,旅客出行秩序井然。为全力应对激增的客流压力,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精准调配运力,紧急开行多趟夜间 “红眼高铁”,拉长运输服务时长,全方位保障旅客顺利出行。

满城中国红 边城庆华诞 绥芬河市多种形式喜迎国庆

金秋送爽,国旗飘扬。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绥芬河市精心策划、多点发力,通过环境美化、主题文艺活动、红色教育、基层暖心服务、口岸文明保障等多种形式,在百年口岸营造隆重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全市干部群众共迎国庆、礼赞祖国。街头巷尾,“中国红”扮靓边城。在市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口岸国门、社区商圈,工作人员规范悬挂五星红旗,一面面鲜艳国旗迎风舒展

2026年国庆假期 武汉铁路预计日均发送旅客95.6万人次

2026年国庆假期运输于9月29日拉开帷幕,至10月8日结束,共计10天。预计日均发送旅客95.6万人次,同比2025年增长5.1%,其中,国庆期间10月1日为客流最高峰,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同比2025年增长2.4%。

从“糊涂账”到“亿元交易”- 河南封丘用市场化团队唤醒沉睡的乡村资产

一个曾经的贫困县,一年成交超1.2亿元,609个行政村村均增收逾4万元,背后的“操盘手”竟是一支自负盈亏的16人团队。黄河岸畔,豫北封丘。2026年9月,秋收时节,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主街上人来人往,车辆川流不息。很难想象,一年多前,这片约800平方米的场地还是一处无人问津的荒地。“过去这里是村里的闲置地,堆满杂物,谁也没想到它还能‘生钱’。”万庄村党支部书记万绍辉站在场

百年口岸货丰价稳 绥芬河全力保障“双节”市场供应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绥芬河市立足百年口岸区位优势,统筹调度货源、强化市场监管,全力做好节日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全市商超、农贸市场货源充足、品类丰富,民生商品量足价稳,中俄特色商品齐亮相,市民游客购物消费秩序井然 。

高铁飞驰迎中秋 文化相伴暖旅途 - 大连铁路客运段多趟列车品诗词、话民俗、送祝福,温暖旅客出行路

中秋佳节将至,大连客运段在多趟列车上开展“迎中秋、庆国庆”主题文化活动,让旅客在飞驰的高铁上感受浓浓节日氛围,共叙家国情怀。在大连北至抚顺的G8101次列车上,车厢内悬挂着“花好月圆日子甜甜”“欢度中秋”等彩色条幅和灯笼,旅客一上车便感受到温馨喜庆的节日气息。随着柳琴经典曲目《花好月圆》奏响,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主持人向旅客送上节日问候,介绍活动主题,

家门口就业 工地上育才 - 保定以工代赈今年以来落地48个惠民项目,带动8000余名群众就近务工增收

入秋时节,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桥头乡乡村道路焕然一新。一条13公里长的硬化公路蜿蜒穿行,串联起北山南村、摇头村等村落,平整通畅的路面直通田间大棚,果蔬运输车辆往来便捷,有效畅通了农产品出山通道。这是保定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该项目总投资84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99万元,可带动336名本地群众就近务工,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23.14万

为乡村治理育骨干 为产业振兴聚创客 - 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在齐齐哈尔开班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乡村治理骨干和青年创业带头人,9月18日,由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主办的2026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培训班、乡村发展农创客培训班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兴十四村开班。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基层村干部、乡村治理骨干、返乡创业青年、农业经营主体负责

帮扶力量拧成一股绳 - 黑龙江依安县“521+N”驻村联盟观察

整合省、市、县派工作队资源,推动产业共建与民生服务提质,破解驻村工作队“单兵作战”局限,推动帮扶工作从“驻村”向“兴村”延伸,黑龙江省依安县探索建立“521+N”驻村联盟,坚持资源共享、协同发力,为新时代驻村帮扶工作提供实践样本。协同联动 构建帮扶“一盘棋”2022年,依安县整合5支省派、2支市派、1支县派驻村工作队,成立“521”驻村联盟

京冀首例“检察+公证”代管监管机制正式落地

打通跨区域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新路径。此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一起秦皇岛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涉案家庭情况复杂,监护人在监护能力、资金管

京津冀药品安全宣传周在石家庄启动 三地共筑药品安全防线

9月15日,2026年京津冀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正式启动。活动以“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为主题,立足京津冀药监协同机制,通过情景展演、成果发布、主题发言、倡议承诺等多元形式,全方位展示“十四五”以来三地药品监管共治成果,正式拉开本年度京津冀药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帷幕。

黑龙江近五年累计输送毕业生88.1万人,构建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

持续做强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完善技能形成体系,为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夯实人才根基。近年来,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突出,先后获评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成功入选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全省

前8个月绥芬河海关监管中欧班列同比增长超七成 口岸双向通行效能实现新突破

今年前8个月,绥芬河海关监管中欧班列607列,较2025年同期大幅跃升,同比增加77.49%;中欧班列箱数超6万,已超过2025年全年规模。据了解,海关精准监管赋能班列持续高效运行。绥芬河海关强化“关—铁—企”多方联动,深化“铁路快通”模式应用,推行“7×24小时”预约通关。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