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庄秋风 马海彤)为抢抓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产业发展机遇,创新政府采购支持产业发展模式,近期,厦门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数据管理局印发《厦门市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合作创新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如何给AI创新下订单?新出台的《厦门市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合作创新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将如何更好地赋能AI产业发展?10月28日,厦门市工信局召开“创新采购赋能AI产业”专题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新出台的该实施方案,并现场回应“哪些主体能参与”“研发失败怎么办”等热点问题。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该方式针对的是市场尚不成熟、需要研发的创新产品,由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并按照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对购买一定量的创新产品“给订单”,实现政企双方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财政部办法要求,鼓励各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目前已有北京、合肥等城市开展探索。
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特点,在落地转化中普遍遇到技术与场景适配难的现实问题。合作创新采购的实施,既能通过“成本补偿+首购”的机制创新,降低供应商研发风险,激励企业加大前沿技术投入;又能通过政府应用场景开放和介入早期研发,确保研发方向与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加速人工智能商业化进程。为此,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数据管理局,根据财政部文件制定厦门市的地方实施方案,为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落地明确了操作指引。
《实施方案》五部分,明确了合作创新采购的工作目标、适用范围、项目程序、采购实施和保障措施。
工作目标。各单位积极挖掘并提出高质量项目需求,力争在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领域,每年推动落地一批具有产业引领性与技术突破性的合作创新采购项目。
适用范围。项目须契合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存在现有产品技术难以适配实际需求、亟需开展技术攻关,或是依托自研产品打造全新技术范式与行业解决方案等情况。
项目开展程序。采购人自主策划申报项目;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办法》编制采购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按预算管理规定申报预算后立项,市级政务信息化类项目参照市级政务信息化管理规定开展审核工作。
采购实施环节。包含订购和首购两个阶段,分别涉及研发合同和首购协议。其中,订购程序包括组建谈判小组、发布采购公告、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交流谈判、确定研发供应商。首购程序包括组织阶段性验收、组织研发成果验收、确定并采购。仅一家研发成功的,直接确定首购;有两家以上研发成功的,应再组织谈判小组评审确定。
保障措施。建立市级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同步配套经费保障支持、专家智库支撑、社会资本引入、政策宣讲及供需对接等多项保障措施。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持续协同发力,加强政策宣贯讲解,广泛征集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领域创新采购项目需求,加快推动首批试点项目启动实施,打通技术研发、场景开放、成果首购的链条,放大政策对产业创新的带动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