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6月3日昆明讯(颜峯 王东琴)为落实国家药品追溯工作部署,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开展药品全品种全环节追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2025年中前全面建立“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药品全链条追溯体系,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控安全风险。
《通知》强调,药品追溯体系是保障质量安全、守护人民健康、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全省所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须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药品实施赋码扫码管理。通过覆盖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的追溯数据链,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为打击假劣药品、非法购销等违法行为提供数据支撑。
生产企业:2025年6月15日前,省内药品生产企业需完成全部在产药品的追溯码赋码激活、多级包装关联及数据实时上传,并通过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备案编码规则,实现药品标识码、商品条码、医保编码等“多码关联”。
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药店须于2025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在售品种扫码追溯;医疗机构逐步推进扫码管理。第三方物流企业参照经营企业要求执行。
监管部门:将追溯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对未达标单位依法处理,并定期评估全省追溯体系建设进展。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鼓励企业通过软硬件升级提升追溯效率:支持ERP、WMS等业务系统与追溯平台对接,采用多码采集设备实现“多码合一”,优化仓储分拣流程;零售连锁企业可依托统一系统管理门店追溯数据。同步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在风险预警、应急保障等场景的应用。
各级药监部门将联合卫健、医保部门推进“三医联动”,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深化追溯数据在打击骗保、假药查处等领域的应用。企业须将追溯纳入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核验数据准确性,对信息不符药品立即停售召回,及时报告违法违规线索。
省药监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6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后期将定期通报落实情况。未按时完成赋码激活、扫码上传等任务的企业将被追责,确保2025年全省药品追溯闭环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