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辽宁基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百姓“急难愁盼”,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多处调解获得群众赞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尹家人民法庭收到沈北新区某村委会送来的写着“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感谢全力护航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
7月26日,尹家法庭的张赫然法官受理了原告沈北新区某村委会诉被告刘某、赵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村委会将160亩山林地承包给个人经营畜牧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过程中被告多次向涉案土地倾倒垃圾,造成数十亩山林地垃圾粪便污染,给当地乡村环境和招商引资带来恶劣影响。村委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赫然阅卷发现,该案涉及乡村环境保护,他马上将情况向庭长进行了汇报,庭务会议研究决定立即对该案启动简易快审程序。送达过程中,法庭对当事人诉求和抗辩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释明和指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经过庭前充分的准备及庭审中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了合同,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岫岩法院的一起调解,也充满了温暖和爱心。近日,岫岩某供热公司因片区业主未按时缴纳取暖费且追缴无果,诉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城镇人民法庭。了解供热公司的诉求后,考虑到临近供暖期,且涉及住户众多,为了尽快解决问题,罗鹏庭长没有急着立案,而是决定在晚上,趁着多数业主下班在家,和供热公司一起上门走访,集中了解情况,找寻问题症结,尝试进行诉前调解。
通过走访,法官发现这些老旧小区“冬天家里温度太低,达不到供暖标准”是业主们拒绝缴纳取暖费的最主要原因。“既然来了,咱们就现场办公,您手机里去年的温度记录我们看到了,供暖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刚才也检查了,管道老化、年久失修的问题确实存在,按照规定,去年的费用得给您‘打折’,而且您放心,今年如果整改不到位,还给您‘打折’!”“供暖公司的负责同志,你们说这样合理不?”在充分平衡双方利益、征得双方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30余户当场缴付欠款。
企业欠薪一直是打工者的烦恼,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不利因素。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的主动真诚调解,让打工者温暖,让欠薪者服气。
祝某系丹东一家保健品公司经销处员工,因公司一直拖欠祝某工资,祝某未将销售款返还给该公司,公司据此将祝某诉至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因欠薪和欠货款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法院判决祝某返还该公司货款17780元及利息。
但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东德通过电话与外出打工的祝某取得联系。经过多次电话沟通,祝某终于同意分期支付货款。王东德又向该公司讲明拒不给付工人工资情节严重的法律后果,希望能够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祝某交付公司部分货款,其余货款抵顶工资。目前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