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褚新兵 雨蝶)一份塞进门缝的45万元罚单,一场两个多月的维权拉锯,最终以执法者被停职收场。
2025年7月15日,山东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认定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饭店发布菜品视频被罚45万元”事件中执法不当,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并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这起事件源于今年2月,临沂市兰山区一家餐馆经营者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包含“蛤蟆汤”菜品的视频。
3月24日,她收到了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被告知因发布“违法广告”拟被罚款45万元。

视频引发的“天价罚单”
2025年2月,临沂市兰山区钦知坊老菜馆的经营者和往常一样,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展示菜品的视频。视频开头是一盆标有手写“蛤蟆汤”字样的汤菜,随后展示了多种昆虫食材,最后是饭店外观。
整个视频没有声音,没有标注菜价,没有购买链接,甚至没有出现饭店的名称和地址。
就是这段看似普通的视频,引发了后续的风波。3月22日,张女士接到兰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告知她该视频因涉嫌非法广告被举报,需配合调查。
两天后,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被塞进张女士的饭店门缝。告知书称,餐馆涉嫌发布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拟依法从重处罚45万元。
执法程序引发多重争议
面对这张“天价罚单”,张女士感到莫名其妙。她表示,“蛤蟆汤”实际是当地一道特色菜,食材是在市场购买的牛蛙,并非国家保护动物中华蟾蜍。因当地风俗中牛蛙惯称“蛤蟆”,故菜品以此命名。
执法程序问题随之浮现。3月28日,张女士在规定的5天期限内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
然而,在之后三个多月里,兰山区市监局既未撤销告知书,也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
更令人困惑的是,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已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但这一决定直到7月14日才送达张女士。这份迟到了两个多月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日期正是5月12日。
维权之路与舆论发酵
因等不到明确答复,无奈之下,张女士于7月4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10日,法院立案审核通过。
就在法院立案后,7月11日晚,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5月12日市监局已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张女士对通报中的“已告知”说法表示质疑。其代理律师龚华指出,5月12日市监局曾与张女士电话沟通,但仅提及“不一定处罚”,未明确“决定不予处罚”。
7月14日早上7时许,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上门向张女士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就迟到两个月的送达致歉:“实在不好意思,(是我们)工作不到位。”
官方通报认定执法不当
7月15日,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最终通报,认定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
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这些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商户损失与执法反思
这场风波给张女士的饭店经营带来了严重影响。她表示,在事件处理期间,她无心经营,饭店生意一落千丈,无奈停业了三个多月。
“他们说罚就罚、不罚就不罚,对我们造成的影响怎么办?我停业了三个多月,直到前几天开始上诉,才重新营业,这期间的房租、物业费、电费、水费怎么办?”张女士无奈地说。
该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关注。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在通报中表示,将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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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互联网上引发“天价罚单”质疑。
如今,随着一份官方通报,事件暂告一段落。联合调查组表示,后续将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