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近日的大事真不少。
一是眼下已到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大限,多家新三板企业扎堆公布年报;二是,由全国股转系统开展的挂牌公司分层信息揭示第二轮仿真测试也已完成,但是,市场各方期待许久的新三板分层方案最终版本至今仍未公布,却有不少企业闻风先动;三是证监会回应叫停私募挂牌新三板:称调研已经结束,结合意见建议,证监会将尽快明确规则并尽快发布新规。
而分层方案的推出显然最受企业关注。一份疑似新三板分层方案“最终版本”近日在新三板圈内广泛流传,这份分层标准出现的三处修改,引发不少市场人士“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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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透露,新三板分层方案终版仍在等待证监会批复,股转系统分层工作小组中的业务部门五一期间仍会加班,加紧测算工作,分层方案最终版本及创新层企业名单将于五一假期后正式公开。他还补充称,股转公司目前也无法证实或证伪这份网传的修改方案。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待新三板分层标准发布后,且所有挂牌企业年报如期披露完毕,才会测算出进入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的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拟设定为一个月。
挂牌企业抓紧凑齐“合格投资者50人”
这份流传的方案与此前的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相比,出现了三处修改:
第一处,对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为参考的标准一中,删除了“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的规定。即取消了股东人数的限制;
第二处,对以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为参考的标准三中,将“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修改为“最近成交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并增加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第三处,在共同标准中,对挂牌企业的融资提出了要求。原方案的要求是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在修改方案中,则变更为最近12个月(每年4月份最后一个转让日为截止日)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累计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券商中国记者分别向5家证券公司新三板业务负责人交叉求证后,居然得到了几乎一致的回应:“已听说了这三处修改。十有八九是真的。监管层确有收紧分层标准迹象。”多位参与股转系统分层方案征求意见阶段会议的挂牌公司董秘也向记者表达了上述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方案迟未露面期间,诸多挂牌企业经历了数次指标可能调整,随后企业跟随传闻做出调整的阶段。多家接近创新层标准的挂牌企业至今仍在加速冲刺,并转而向券商寻求支援、迅速凑齐相应指标。
中原证券新三板总部总经理王银杰向券商中国记者透露,自27日起,已陆续接到公司名下多家做市企业发出的“凑齐合格投资者50人”支援请求。
记者向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求证,该企业证券代表表示,为了可以早点搭上创新层的首班列车,的确有向做市商寻求支持,但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分层标准需“可抗操纵”
分层标准迟迟不出,挂牌企业“惴惴不安”,且草木皆兵,流传于市场上的任何关于分层标准的信息都被企业视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股转系统内部人士则回应称,会向监管层反映这种情况。
华融证券做市业务部负责人李昆表示,若流传方案属实,则体现股转系统正在完善此前标准的不合理之处,目的是限制进入创新层企业的数量,突出相关标准的“可抗操纵”。
早在去年11月24日,全国股转系统就发布了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将挂牌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两层,并设置三套并行标准,筛选出市场关注的不同类型公司进入创新层。分层将于挂牌企业年报披露完成后实施,为保证市场分层的动态管理,每年4月30日全国股转系统将进行层级调整。
今年1、2月份,挂牌企业曾掀起一轮冲击创新层的热潮,挂牌企业或是变更交易方式加入做市大军,或是低价出售股权以增加股东人数,还有部分企业调整财务指标和进行市值管理以满足要求,这些企业的动作频频也使得部分准入标准受到质疑,市场人士纷纷预测,分层方案将会进行修改。
对于目前流传的分层方案修改版,华创证券做市交易部高级副总监苏伟对“合格投资者增加50人”这一条件的增加表示颇为意外,“或是股转系统为了将创新层的企业比例控制在10%左右。”
一家券商新三板分析师建议,挂牌企业不宜因小失大,一些资质不错的企业可耐心做好充足准备,再来冲击创新层。
事实上,根据此前股转系统高层的公开表态,监管上并不欢迎通过运作闯入创新层的企业,并提示一旦在运作中被查出违法违规,后果可能“令人不快”。
62家挂牌企业“踩雷”被暂停股票转让
尽管股转系统已对挂牌企业的年报披露时间下了紧箍咒,仍有62家企业“踩雷”,未能如期公布年报,5月3日起被暂停股票转让。
据股转系统4月29日晚间发布的公告称,截至2016年4月29日,共计6945家公司须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其中,6883家已完成披露工作,62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股转表示,因2016年4月30日非披露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自2016年5月3日起暂停上述公司股票转让。
以下是62家“被处罚”的企业名单,并涉及国内多家主办券商:

股转公司去年12月24日已划定企业年报披露红线,《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应当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公开披露工作。
按照股转系统的要求,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之间挂牌的公司,应按要求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在2016年4月30日后挂牌且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未涵盖2015年年度财务数据的公司,应披露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告。
然而,根据股转系统此前的要求,对3月31日前披露年报数量不做限制,而对4月份的每个转让日的披露数量限制为不超过100家。
如此一来,4月份挂牌公司扎堆披露年报,给股转系统带来巨大压力。对于部分挂牌公司来说,延期披露甚至不能如期披露的情况必定会出现。
对此,股转公司规定,预计不能在4月30日前披露的,应及时告知券商,并在4月15日前进行公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应向股转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达标后恢复转让;对于两个月之后仍不能披露年报的,公司将被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