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3月13日绥化电(记者高晶 通讯员崔洪明)为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全力复工复产,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立足服务一线,不断细化政务服务措施,部署绥化市政务服务系统大力推行“网上办”、“预约办”和“绿色通道办”,主动做好做优企业复工复产和服务群众办事工作。

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实施超常规政务服务举措,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通企业开工复工服务热线及专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政务数据实现共享,全力保障一网通办,切实提供预审咨询、政策解答、协调办理等服务,同时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优流程”为工作着力点,全面实行开复工企业“一件事一次办好”。推动各部门采取容缺受理、先行办理、豁免审批、顺延许可有效期等具体措施,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企业“应开尽开、能开快开”。

优化政务服务线下办理流程
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复工复产专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服务窗口设立“首席服务员”,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领办、帮办、代办、联办”工作机制,对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靶向服务,实施“一对一”跟踪、“点对点”保障
全力推行“一窗受理”工作机制,按照开工复工企业类型,将“一窗通办”综合受理服务划分为“商事登记综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民生事务综合受理”和一般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综合受理4个方面分类推进,主动开展精准对接,有效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大力推行审批信用承诺制
严格落实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方式延缓开工,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的政策要求。积极推动“承诺即开工”和审批信用承诺制,复工复产企业书面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加强复工复产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待疫情结束后补齐相关材料。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兑现审批承诺的,暂不纳入失信记录,不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复工复产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并第一时间联系国家信用信息中心尽快完成终审和修复。

强化政务服务监督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复工服务保障的监督力度,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2345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各类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特别是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投诉,要挂牌督办,加快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全面梳理疫情期间新增拖欠企业账款行为,大力推进“清赖”“清欠”台账清偿进程,特别是对拖欠涉及医疗卫生、供应生产生活物资的企业款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