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李文前 薜主仁 孔小辉 肖刚 李凯旋 )随着国庆假期的临近,酒店预订市场迎来新一轮高峰。然而,不少消费者在享受便捷预订服务的同时,也遭遇了“不可取消”或提前退订仍扣费、退房时限不合理等种种问题,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乱象频发:超四成酒店设“不可取消”条款
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期组织的“在线旅游平台酒店预退订规则调查”显示,超四成的酒店全部或部分房型存在“不可取消”或仅支持15/30分钟内免费取消的条款。这一比例之高,令人咋舌。消费者一旦预订成功,即使行程有变,也可能面临全额扣费的风险,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霸王条款: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并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更不得强制交易。然而,部分酒店单方面制定的“不可取消”条款,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消费者困境:退订难成常态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消费者因行程变更而申请取消酒店预订时,却遭遇了重重困难。有的平台虽然标注了“未入住免费取消”,但实则存在时间限制;有的酒店则直接规定“不可取消”,即使提前多日申请,也需承担全额扣费。这种不合理的退订规则,不仅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不可抗力下的权益之争
消费者邵女士因天气原因无法入住预订的酒店,向平台提出取消申请,却被告知需承担全额扣费。经过多轮协商,酒店最终同意下调违约金至总费用的20%。这一案例再次凸显了“不可取消”条款的弊端。在不可抗力因素下,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应款项,但部分酒店却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专家观点:合理规则方能双赢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不可取消”或“限时取消”等“一刀切”的退改规则,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他建议,酒店和在线旅游平台应制定合理的阶梯退款规则,如预订多少天内允许无条件取消,距离入住时间越近扣除比例越大等,以兼顾双方权益。
监管加强:维护市场秩序
针对酒店预订市场的乱象,监管部门应加大整治力度,督促酒店和平台全面优化交易格式条款,完善退订规则与条款。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选择正规平台预订酒店,并事先了解清楚相关收费标准与取消规则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消费者权益不可“取消”
酒店预订“不可取消”的乱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作为经营者,酒店和平台应恪守社会公德和诚信经营的原则,制定合理的退订规则;作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则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酒店预订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