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易全】由深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台办”)与台湾杰出青年交流会共同组织,旨在推动台湾优秀青年对大陆各方面的学习了解,提升同胞情谊,增进两岸了解,促进和平统一的台湾青年赴大陆(深圳)学习交流团,7月17日抵达深圳。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目前在读国立台湾交通大学三年级法学研究生,同时也是交流团中唯一的法律青年林艾萱女士,在深圳800多家律所中选择了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知明律所”),开始了她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林艾萱女士)
知明律所欢迎林女士来所实习
7月18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知明律所主任汪腾锋律师及其部分主要成员,在知明律所会议室举行了简单却又不失隆重的欢迎会。

林艾萱女士首先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和本次来深圳实习的目的和愿望。她特别说明了之所以没有选择比知名律所规模更大的律所,主要是看中了知明律所在诉讼领域创造了处理重大疑难法律纠纷的大量成功案例,并且独创的一套诉讼技法——“艺术诉讼法”。她希望在知明律所实习期间能够对大陆的法律诉讼知识和技能学有所成,对“艺术诉讼法”能够有更深入的学习与领悟。
汪腾锋主任对林艾萱选择知明律所作为实习单位,并且特别强调学习知明律所独创的“艺术诉讼法”表示欣慰,他对林女士的赴深实习表示欢迎。希望林女士在实习期间能够学有所获并且生活开心。汪主任还专门向林艾萱赠送了由其撰写出版的诉讼业务专著《海上皇宫案台前幕后》《律师智胜——艺术诉讼法经典案例解析》。
市台办领导到知明律所看望林女士
7月27日,市台办办公室杨莉副主任、经济处黄亦楠处长一行,专程来到知明律所看望并了解林艾萱的实习情况。
杨莉关切地询问了林女士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林艾萱回应说她在这短短一周内已初步了解了大陆的司法和律师制度;她还与知明律所的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在多个问题上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林艾萱特别表达了她对“艺术诉讼法”用以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钦佩。

(市台办领导到知明律所看望林艾萱)
杨莉一行感谢知明律所多年来对两岸合作交流事业的支持,尤其是本次的台湾青年赴大陆学习交流活动。他充分肯定了知明律所在诉讼业务中的专业影响力,特别是在培养青年律师法律诉讼技能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专长。她希望知明律所能够为林艾萱的一个月实习期营造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直陪同杨莉一行的汪腾锋主任表示,知明律所一定竭尽所能承接好本次两岸交流活动,真心诚意地将“艺术诉讼法”分享给台湾同行,为增进两岸的互信互利贡献力量。
林艾萱参加多场培训、公益活动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知明律所安排林艾萱参加了多场培训和公益活动,为她创造出一系列学习、观察大陆法律事务和环境的机会。
8月8日,林艾萱参加了深圳市律协体育健康委与老律师工作委联合策划举办的健康讲座。她并参观了深圳市律协,与部分律协委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
8月9日,林艾萱参加了曾在知明律所实习并执业的任果律师创办的新律所开业典礼,着重了解了两岸开办律所的要求及其程序上的差异。
8月13日至14日,林艾萱随汪主任赴东莞参加了省律协举办的第十二届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培训班开班典礼,聆听了汪腾锋为全体参训律师培训所做的《艺术诉讼法经典案例解析》专题讲座。利用这一机会,林艾萱有幸结识了数位广东青年律师翘楚。
此外,林艾萱还在知明律所内参加了数场案件研讨会,旁听了三场由知明律师出庭的庭审活动。现场感受了“艺术诉讼法”实用中蕴含的创造性思维和诉讼智慧,她惊叹于在重大疑难案件中,“艺术诉讼法”所起到的化腐朽为神奇功效。

(汪腾锋主任向林艾萱颁发荣誉证书)
依依惜别,林艾萱向知明律所表谢意
8月15日,台湾青年来大陆实习交流活动结束。知明律所在前一天为林艾萱举行了欢送宴。活动结束当天,一场“台湾青年实习心得分享会”在深圳人民大厦举行,林艾萱向到场的400多位来宾分享了实习心得。

在会上,林艾萱分享了她作为本次来深交流唯一法学研究生一月来的感受。她表示实习虽短但收获丰富。在知明律所的工作体验“是一次难得且宝贵的人身经历”。她还特别提到“艺术诉讼法”的学习,评价这一方法突破了大陆法系成文司法诉讼传统的僵化和局限;“巧用情理法的结合运用,有助于破解疑难复杂案件”的精湛让他耳目一新。她表示回台湾后会将深圳的经验以及“艺术诉讼法”等,与导师和同学进行分享交流,她期盼能为海峡两岸法律理论和实务的交流做出贡献。
汪腾锋主任代表知明律所,在会上接受了台湾杰出青年交流促进会颁发的感谢状。

(汪腾锋主任接受的台湾杰出青年交流促进会感谢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