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也会偷东西?说起来,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无论是从维护个人形象,还是需求而言,明星显然都没必要去偷东西。但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确实发生了。

大概谁也想不到,古天乐曾真真实实的做过一回小偷。在加入无线电视前,他曾因行劫被法庭定罪,并被判入励敬教导所服刑22个月,当时才18岁。

白百何被爆在上海一家奢侈品店购物时顺手拿走了商店600元的物品。但对于“顺手”拿走的物品,白自称是忘记付款。

人气偶像韩庚曾自爆13年前上学时跟计算机系同学租的电脑,最后没有归还就偷偷卖掉了。这种偷窃行为真是不可取啊。

香港影帝吴镇宇17岁时曾在一运动品牌公司任职,同事盗取了公司的一批鞋子,并且预留一对给他,后来被公司领导人赃俱获,抓到警察局,最终留下案底,罚款五百元。

1999年,林子祥在夏威夷旅游时到一家眼镜店,兴趣颇高的试带眼镜。离开时,他由于带着自己试过而未付款的眼镜被捉。最后选择认罪了事,罚款75美元并留案底。

2008年,著名华裔女星白灵,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地因为涉嫌在商店偷窃而被逮捕,据悉她因为企图偷窃价值16美元的杂志和电池被逮捕。
【责任编辑:张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