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中介卖淫案,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审宣判,刘乔安被判刑6个月、缓刑2年,缴公库16万元新台币(约3万多人民币);集团主嫌“戴姐”戴君仪判刑2年8个月,钟宜姿判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缴公库40万元新台币(约8万多人民币)。
一小时前,刘乔安发facebook表示自己很紧张

而就在昨天,刘乔安看似心情很好,并在facebook上更换了新头像
检方调查,2015年刘乔安(本名刘依涵)被控通过室友钟宜姿,“协助”戴君仪的跨国卖淫集团,介绍小模、女艺人等多人在国外陪政商富豪吃饭、性交易,地点大多在欧洲、日本、港澳等,每次交易费用1万到30万新台币都有。
检方追查发现,戴君仪2年前就开始中介女子跨国卖淫,至今一共涉案27次,刘乔安2次,主要负责串场、观察环境、带动气氛,抽成所得与钟宜姿均分。
戴、刘、钟3月间对检方起诉指控都不认罪,但5月间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时,3女改口全部认罪,目的是希望能换取法官轻判。
28日,台北地方法院再度开庭,3人仍全面认罪,全案改为简式判决程序、直接进行辩论。台媒称庭审中刘乔安称愿捐15~20万新台币(约合3-4万人民币)请求轻判,但随后刘乔安在脸书否认此事,称不是自己提的。

刘乔安28日出庭
刘乔安表示,“经过这次事情,我已深刻反省,也不会再犯任何有关刑的罪刑,希望法官从轻量刑”。
今日,台北地方法院经审理后,宣判戴君仪2年8个月,可易科罚金(观察者网注:准以罚金替代自由刑执行);钟宜姿1年2个月,可易科罚金,并可缓刑两年,缓刑确定后须缴公库40万新台币;刘乔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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