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庄秋风 马海彤 通讯员 张强)近日,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综合一大队(以下简称“综合一大队”)组织了一场内部业务交流,由执法骨干邓永刚主讲《渔业执法案件处理流程解析》。授课围绕案件办理全流程,系统梳理了立案前调查取证和立案后审批处罚两个阶段的核心要点。这场交流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是在讲一套理论,而是在总结一套方法。

把办案拆解成“表”与“里”
“立案前调查取证,是‘对外’,面对的是当事人,核心是获取证据;立案后审批处罚,是‘对内’,面对的是上级机关,核心是流程审批。”综合一大队执法骨干邓永刚在内部业务交流上的这句开场白,把一个看似复杂的执法流程,用“对内”“对外”两个维度讲清了本质。让不少听课同志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交流会上,邓永刚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把案件办理拆解为两个阶段、七份核心文书、若干个关键节点。
交流中还特别强调了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认知:“调查取证,决定了案件‘能不能罚’;审批处罚,决定了案件‘罚得对不对’。两个阶段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这句话说出了办案的本质——不规范的取证,后面再规范的审批也难以补救。
三个证据 三种定位
“取证不扎实,后面审批再规范也白搭。”这个判断引起了大家的共鸣。他说,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三个证据,必须形成稳固的证据链,缺一环可能就站不住脚。
“现场笔录是案件的‘记叙文’。”邓永刚这样定义——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缺了任何一个,事实就不完整。
“询问笔录是对事实的‘语言确认’。”通过“五何”要素——何时、何地、用何物、由何人、实施何种行为——让当事人自己把事实说出来,形成主观与客观的闭环。
“现场照片是事实的‘可视化佐证’。”与笔录一一对应、相互印证,让证据不仅“说得清”,还能“看得见”。
有听课同志感慨:“以前只知道要拍这些角度的照片,现在明白其中缘由了,照片拍好了就是‘铁证’!”

收获满满 交流成效看得见
全程参与听课的队员反映,最大的收获不是记住了几个表格名称,而是理解了“为什么这个环节要这样做”。大家围绕办案流程,讨论分析各种问题,课堂变成了“集体会诊”,这正是内部交流的意义所在——不是灌输知识,而是激活思考。
参与交流的同志说:“这堂课像是把平时‘凭感觉做’的东西,梳理成了‘有章法做’的东西。”这或许就是内部业务交流最务实的价值——不追求高深理论,而是把日常积累转化为方法,让每个人都能借鉴、都能上手。
伏休期既是执法窗口期,也是业务复盘期。大队明确,将以这次交流为契机,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练内功”。大队要求骨干带头总结,把办案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传承的方法。二是“搭平台”。让有思考、有积累的同志站上讲台,既是对个人工作经验的凝练升华,也是对大队整体业务的有力促进。类似交流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每次由一名骨干主讲一个主题,逐步形成内部业务培训机制。三是“树导向”。办案不是机械走流程,而是用事实和法律构建一个不可推翻的闭环。这堂课的启示在于:规范的流程、完整的证据链、严格的时限,是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的基础。
正如邓永刚在课件结尾写的:“规范执法是职责所在,守护蔚蓝是使命必达。”













